四、在长沙“打脱牙和血吞”(1) (第3/3页)
胃口更大者则把这个差事当成中饱私囊的绝佳机会。他们扯着皇帝的幌子,以筹款练兵为借口,大肆敲榨地方富户。“假公济私,百端纷扰,或逼勒州县供应,或苛派民间银钱,或于官设捐局之外,团练再设捐局,或于官抽厘金之外,团练再抽厘金”。
只有曾国藩一个人,一不要钱,二不要利,只想真正想为国家分忧。这就触犯了官场潜规则。
曾国藩混迹官场多年,当然不是不通世故之辈。他自己说:“今岁以来,所办之事,强半皆冒侵官越俎之嫌。”他悍然不顾,一意孤行,自有他的道理:“只以时事孔艰,苟利于国,或益于民,即不惜攘臂为之,冀以补疮痍之万一,而扶正气于将歇。”后来,在给翰林院同事龙启瑞的信中,他又这样进行解释:
二三十年来,士大夫习于优容苟安,榆修袂而养姁步,倡为一种不黑不白、不痛不痒之风,见有慷慨感激以鸣不平者,则相与议其后,以为是不更事,轻浅而好自见。国藩昔厕六曹,目击此等风味,盖已痛恨刺骨。今年乏承团务,见一二当轴者,自藩弥善,深闭固拒,若恐人之攘臂而与其建业者。欲固执谦德,则于事无济,而于心亦多不可耐,于是攘臂越俎,诛斩匪徒,处分重案,不复以相关白。
就是说,二三十年以来,官场形成一种黑白不辨,不痛不痒的含混作风。偶尔有人批评这种作风,则大家相与议论,说他不懂事,好显摆自己。我昔年做六部官员时,对此早已痛恨入骨。如今办理团练,又遇到几个有实权的人,不许我触及他们的势力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再谦逊退让,则一事无成。而且这么多年来,心里也憋着一股火,于是毅然出手,不再管那么多。
他又说,“物穷则变,救浮华者莫如质。积玩之后,振之以猛,意在斯乎?”
在曾国藩看来,官场风气败坏已极,随波逐流,断难成功。要想挽救天下,首先就要改变官场风气,“痛惩而廓清之”。他希望以自己至刚至猛的办事风格,给浑浑噩噩的湖南官场一个震动,打破这个死气沉沉的铁屋。他哪里知道,这些地方官员,虽然办起正事昏聩糊涂,但是坏起事来,个个都是行家里手。一场大风波不久就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