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长沙“打脱牙和血吞”(1) (第2/3页)
权力是官员们的眼珠,是官员们的生命,是官员们的精神支柱,也是官员们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收获他人尊敬、巴结、攀附的唯一资本。因此官员们视自己的权力范围,就如同狗看着自己食盆里的骨头,寡妇看着自己的独子,或者美女守着自己的敏感地带一样,绝不许人触碰。他们可以允许自己无所作为,“占着茅坑不拉屎”,却绝不允许别人在这里有所作为。
曾国藩悍然成立了不伦不类的“审案局”,将自布政使到各府州县长官的社会治安权收归自己名下,“巨案则自行汇奏,小者则惟吾专之”。他对那些贪鄙畏葸的地方官吏本来就极不信任,所以常常越过他们,直接下达命令。他规定,任何人都可以捆送土匪**,不必经过过去那些层层手续,“一切勘转之文、解犯之费都行省去,宽以处分,假以便宜”。他办案总是径自决定,从速处理,以免有人来说情纠缠:“期于立办,无所挂碍牵掣于其间。案至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
这就惹恼了通省文官。案子就是钱,不是现钱也是天大的人情,你把抓捕、审判、监禁、处决权统统收归自己所有,别人还有什么活路?
曾国藩不尊重行政程序,视湖南通省官员如无物,更是大伤文官们的面子。你要当好官,出成绩,这可以理解,谁不想往上爬?但能不能别把我们踩得这样狠,反衬得这样无能?你半年里办的事,超过了湖南几十年的工作成绩,这样干法,别人的面子往哪里摆?
咸丰皇帝任命的“帮办团练大臣”,并非曾国藩一人。从咸丰二年十一月至三年二月,他一口气任命了十个省共四十三位退休或者丁忧在家的前官员为团练大臣。
绝大多数团练大臣行事都很明智。他们的做法有三类。洁身自好者深知自己不受地方官员欢迎,他们接到命令之后,在省城找间空办公室,挂个牌子敷衍两天,最后像大多数绅士那样,给团练捐些钱了事。
精于打小算盘者则视皇帝的圣旨为以公济私的好机会。他们在地方上果真办起一支小小的民兵,不过主要目的却是保卫自己的庄园不受土匪抢劫。一旦太平军大股部队到来,则立刻“逃遁”或“托病藏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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