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唉:-( (第2/3页)
柿子吃的那些苦,我们在成长中也体会得到。他的江湖,是现实生活的照应。没有所谓架空历史,襄阳城头干我屁事;也没有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为国为民,都是赶鸭子上架。这个江湖有太多人,而雪中最残酷的地方在于,要让徐凤年,从江湖里磨练出来,去当一个北凉王。江湖只是一个考场,天下才是真正的对弈棋盘。徐凤年真能当一个纨绔,死都不会去当北凉王。是徐骁,是吴素,是游历中的山川人情,是北凉刀马,逼得他不得不当一个劳什子北凉王。从一个纨绔,到一个男人,中间不仅仅是练刀习武走天下这么简单。用上面的话说,都是命。
徐凤年注定为徐骁接班,太安城注定容不下北凉,陈芝豹注定远走,北莽注定要为气运南下。谁高兴着一夜白发,谁高兴担当起百万人的身家性命,谁愿意为一个明摆着不信任北凉、处处消磨北凉的皇帝拼死?徐凤年肯定不高兴,但没办法,这是赵家的北凉,这也是徐家的北凉,说到底,还是北地三州百姓的北凉。心在江湖,身在北凉。说到雪中江湖,一定绕不开人,是木剑温华。我们长大,我们爱过哭过,身边一定也有这样一个兄弟。和你一起偷看美女,有贼心没贼胆,有贼胆也没贼力气。吹着口哨晃着眼,遇见喜欢的女生却还会脸红。“馒头白啊白,白不过姑娘胸脯”“李姑娘,你小心。”和你一起读书学习,闲来聊天,总绕不开一个伟大理想,在阳光很好的下午,说出一点不切实际的梦。“如果有一天你在江湖上,听说有一个姓温的绝世剑客,不用怀疑,那就是我了!”然而真正遇上,要拿义气换利益,拿兄弟换巅峰的事,即使把自己放进两难境地,也不愿让兄弟有一分难做。平时贪色怕死,梦想比天大,事到临头,都不怕了。“温华从此不练剑了。”聊聊八字,哭的稀里哗啦。多少人读到这样一段独白还能忍住眼泪?“谁准你不练剑的,我就不准。说好了要一起让所有人都不敢瞧不起咱们兄弟的啊。” “你傻啊,咱们以前合伙骗人钱财多熟稔,你就不知道装着来杀我?徐凤年就算给你温华刺上一剑又怎么了?那一年,我哪次不扮恶人帮着你坑骗那些小娘子?” “就许你是我兄弟,不许我是你兄弟?有你这么做兄弟的?”宁愿自废武功,也不愿向徐凤年递出一剑,这是兄弟。自断一臂一腿,再不踏足江湖,也要护住兄弟情义,这是兄弟。温不胜,从此不练剑了。温华用经脉皆断,自废武艺,来告诉黄三甲一句话:你算到了天下,却算不到得人心和义气。愿意为了一个可能多年不见的兄弟,去损害自己利益,扪心自问,谁做的到?现在这个时代,只有共同利益,没有共同义气。像温华和徐凤年这般,设身处地站在对方角度思考问题的人,是不是少之又少?很多时候,所谓兄弟,只是嘴上兄弟。没有深夜一起痛哭的人,是不足以谈义气的。那些深谈,也不是无缘无故,只是你我恰好走过同一段辛苦时光,才懂彼此所经历的磨难。那么,知道你有多痛,这道伤痕宁愿我背。这叫兄弟。而不是知道你有多痛,知道你承受的住,在你背后加上一刀。这叫狗屁兄弟。
如果说温华代表的江湖,是见众生,李淳罡的江湖,就是见天地。小人物怀揣梦想走天涯,所以木剑温不胜,到了李淳罡,就是青衫白马一任狂狷,是“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的谪仙。李淳罡所代表的是那一个旧江湖。人屠马踏江湖之前,还有着规矩派系的江湖。那时候车马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一生也只配递一次剑。李淳罡是洪七公和黄老邪的结合体,前半生黄老邪,天生骄傲,剑甲冠春秋。胜吴家剑冢,战西蜀剑皇,以剑问佛,天下何人可挡一剑?两战王仙芝,胜败何足道,总是天下第一。跟黄老邪一样,为爱痴情,黄老邪之妻死于九阴真经,李淳罡之妻死于自己剑下,都是死在自己最看重的东西。从此,九阴真经锁高阁,李淳罡的木马牛,也插在了武帝城头,城头拍浪,卷不起当年想念。绿袍儿一剑穿心的画面,我想,定在李淳罡心中时时闪回,那一剑仿若也穿在自己身上。李淳罡当年面对挑战自己的爱人,如果收下那一剑,会怎样?想了很久,结果是:除非他不是李淳罡,否则,倒推一百万遍,那一剑还是得刺出去。不为什么,因为他是剑甲,因为他是天下第一剑客。老来李淳罡,尚且能一人一剑破甲两千六,比起吴家剑冢九剑万骑的武力值,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但在书中,断臂老儿更多是像洪七公一般,看着姜泥和徐凤年一对小儿女的爱恨情仇,仿佛看着当年的自己和绿袍儿。即使一剑入天象,弹指仙人跪,也不过是求小儿女一段安稳,免得像自己一样颠沛流离,到春申湖一战,惶惶然当年剑圣再生,“天大的技术活,没法赏了。”纵使闯完这趟江湖,已经心灰意冷,依然可为邓太阿开剑道天门,为后世剑道留一份薪火相传。李淳罡从少年心气的一往无前,反而变成了一个传授者,该出手时才出手,站在江湖的顶峰提携后辈。他不布局,随意洒脱,秉性而为,战王仙芝,是随性,传授两袖青蛇,是随性,甚至教姜泥练字,依然随性而已。到了李淳罡这个仙人境界,已经不在局中,我不就山山来就我,何等洒脱!我记得这个老头第一次出场的样子,断臂老头儿,身材矮小,留着两撇山羊胡子,披着陈就破败的羊皮裘,斗鸡眼,声音沙哑,高深莫测。这基本满足了我对于传统大侠的所有想象,如烽火所说:“最烦你们这种明明是大爷却装孙子的江湖人了!都这么高手了,还缺银子?出门的时候衣服穿好一点会死啊?!”但这种体验让读者极为畅快,就好比是我们总有这种幻想:扫地老大爷也许是易筋经的第十八代传人,狮子吼的女房东其实退隐江湖多年。然而,无论他是多猥琐的老头,有些话,只配他说,只能他说。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摘一段当初写过的武侠,书中处处有模仿雪中的痕迹,现在看来自然拙劣,但这段的主人公,便是以李淳罡
天下之大一个波澜壮阔的时代,就让那些英雄,在各自战场上轰轰烈烈去死。让那些枭雄,在庙堂上勾心斗角机关算尽。求名求利求仁求义,各有所求各有所得,各有所求不得。所有风流人物,无论敌我,都尽显风流烽火是准备这么安排他的时代。雪中260字,慢慢已经尽到结尾,收官的时候,如烽火所说,自己也放慢了进度,那些肆意挥洒出去的暗线,一颗颗收起来,准备串成一道珠帘。以雪中恢弘世界观,别人拿去可以写个九州,在烽火这里就是十二本实体书,不得不说烽火还是太实诚。网文圈里,小白文太多,能当得上一点品味的书,在被小白文熏陶太多消费习惯的读者眼里,就是装逼,就是狗屁。你不能习惯吃屎,看到别人吃个炒菜,就非要拉别人进粪坑。还振振有词:大便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真理。雪中进行到现在,主要从江湖转到国战,江湖变成一条暗线。明线的话,就是凉莽之战,蟒吞龙还是龙吞蟒,应该没有太多悬念。徐凤年以北凉三十万铁骑对阵北莽大举南侵,背后陈芝豹蜀王虎视眈眈,太安城那里坐山观虎斗,局势已经基本明朗:北凉灭莽,不过基本北凉也得元气大伤,不然就是惨胜而已按照北凉惨胜的结局,如果你是烽火,你会怎么写?近一点的说,就这几章,书中已经写到陈芝豹蠢蠢欲动,准备安排江湖人士和顾氏勾搭。大将军出于为国为民的考量,不会轻举妄动。然而却莫忘了他的女婿袁庭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极有可能自作主张,率精骑袭扰北境。按照游戏的方式,基本上就是加上一条小型的支线任务。至于陈芝豹虽有动作摆出一副背后插刀的架势,但这把刀也不过是达摩克斯之剑,空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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