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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星辰娱乐的权利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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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五章 星辰娱乐的权利金制度 (第3/3页)

至拥有实时运算的功能。能够极大的提高游戏的制作效率。

    在场的其他游戏公司人员听到了霍健宁的话,眼睛都是一亮。

    要知道虽然他们大部分公司都在Atari 2600上开发过游戏,但因为雅达利对第三方游戏公司的不友好,他们的开发工具都是自己研发,自然不如雅达利这个第一方研发出来的好用。

    接着霍健宁伸出了两根手指。

    “其次,为了不像Atari 2600平台一样充斥着垃圾游戏,我们星辰娱乐的审核部门将对PSB游戏机上的每一款游戏进行质量检测,只有通过审核的游戏才被允许上市发售。”

    “同时,我们星辰娱乐特意为PSB游戏机,设立了一款非常严密的版权保护芯片。当卡带插入主机时,同时存在于两方的芯片会互相交换数据,完成检验后才能解锁进行游戏。”

    “所以只要是PSB上面的游戏,都必须由我们星辰娱乐发行,同时收取数量不等的权利金。其他任何第三方游戏公司,都不得私自生产制作和销售PSB的游戏卡带。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只要被我们发现,就会立即上告法庭。”

    此话一出,下面顿时炸开了锅。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星辰娱乐的第三方制度居然会这么严苛。

    要是第三方游戏公司答应了这个制度,就相当于把自己的命脉亲自交到了星辰娱乐的手中。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未来任天堂发明了一种比这更加严苛,甚至可以说是严苛到令人发指的“权利金”制度。

    按照任天堂的制度,其他第三方公司只要生产一份卡带,就必须向任天堂缴纳2000日元(在当时相当于12美元左右)的权利金。

    等于一款游戏差不多一半利润都交给了任天堂。

    吴明山寨的这个星辰娱乐的“权利金”制度,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宽松的。

    吴明只准备每份卡带收取5美元的权利金,一些实力强大的第三方游戏公司甚至只收取1美元。比起任天堂收取的权利金可是要少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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