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血证 (第3/3页)
的牛录(即佐领)的军官,因无子女,怕断了自家的香火,硬将两个青年男女配对并认作是自己的干儿子、儿媳。没想到这对小两口,原本就是订过亲,正准备结婚,却被乱兵冲散的一对。像这样的事,在那个年代都有可能发生,不为稀奇。
《乱离二则》真实地记载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但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灾祸,这里将山西写为陕西,应为蒲公的假托之意。
《汾州狐》讲述大同破城前轶事第三篇《汾州狐》是讲大同破城前,守将副总彭有德力劝主将投城,不料姜翻脸,迫使他不得不从东门只身逃出,而全家遇害之事。原文首句为:“汾州判朱公者”指彭有德破城前的官邸,即大同城内的朱家衙门。有一天,狐说:“君秩当迁。”在其它文献中查知,当年彭有德确实升为主将了。但是狐又说:“贺者在门,吊者在闾。”在史料中有记载,后来,彭“全家六十余人果然遇害。”
《辛十四娘》反映玄烨西征《辛十四娘》反映的是在大同发生的另一件事。该篇直接指出:“忽闻今上将幸大同”。这是指康熙三十五年(即1696年)玄烨亲征葛尔丹叛乱一事。当年10月12日,玄烨路过大同,住在总兵高鼎家。第二年,玄烨再次西征葛尔丹,回京时又落脚大同。故事中之薛尚书指巡案监察御史薛陈伟之外甥孙冯生,以此影射和反映当时清初各级官吏之贪婪与横暴,官绅勾结,胡乱判案,冤狱迭起的社会现实。蒲公曰:“若冯氏者,一言之微几至杀身,苟非室有仙人,亦何能解囹圄,以再生于当时耶?可惧哉。”可见当时不但平民百姓无法安生,连官家之亲眷也惶惶不可终日;像薛家这样的后代,也因被诬告而遭冤案,何况平头百姓?
蒲松龄当时为什么不敢正面写实?清初顺治年间之统治,带有奴隶制习俗,残酷黑暗、文网繁密。一句话、一个字不对就会被杀头,甚至惨遭灭族之祸。这就使蒲公处在一种两难境地。说假话,为人格不容;说真话,又怕遭遇不测。于是就只好利用“雅爱搜神”“喜人谈鬼”这种形式反映当时之残酷现实。我们透过狐鬼离奇故事之表面现象,不难读出和体会到作者内心的隐痛与不得已而为之的苦衷。实际上《聊斋志异》通过这种方式,如实地反映了顺治、康熙年间社会之动乱及人民之疾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