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爵位制度 (第2/3页)
的宣示,以免贵族的领地出现分离的倾向。如果连这点象征性的小钱都不愿交,国王则有权收回封地。
国王有权强制贵族移封,不过有两个限制:一是移封的封地无论是面积还是人口都不能逊于原来的封地,二是每五年只能对同一个贵族移封一次,但是若贵族是自己提出要求的话,则可以放宽一些。
荣誉爵位则是直接获取金钱,可以给金、银、钱、绢、米中的任何一样,给那种由国王决定,兑换比例还是老规矩:一个金币=十个银币=十贯铜钱=十匹绢=十石大米。以最低的荣誉三等男爵为例,他可以获得每年一个金币的收入,其实并不算多,但是关键在于,这笔收入是额外的,所以根本无人敢提出异议,以免赵抗老羞成怒将其取消掉,不多也总比没有好。
文官的功勋系统则要麻烦得多了,赵抗现在只搞了个暂行条例,也就是根据官位高低,每过一年就自动加对应的功勋,但是一旦因故被罢官的话,所有不够爵位升级的多余功勋都将被清空。如果是因罪罢官,那剥夺爵位也是有可能的,官位越高获得的功勋越多,以最高的丞相为例,每年可以获得一千功勋,即使无功无过也可以很容易地获得世袭爵位。另外就是任务功勋了,完成某些难度大的差事也可以获得功勋。如果政绩出色的话,每年获得的固定功勋还能加倍。不过总体来说,文官获得爵位的难度要明显高于武官,毕竟武官需要冒生命危险,军旅生活也要辛苦得多。
另外,如果功勋不够,却想获得爵位的话,也不是没有捷径。属于同一家族的人,功勋可以合起来计算,这样一来获得爵位的难度就低得多了,当然想分开算也一样可以。不过这时的赵抗还没意识到,他的这个规定居然改变了日后赵国公职人员的择偶标准......
目前赵国的百姓里面,有一大半都是从北方强迫带回的。按赵抗的观点,他们接受异族奴役而不反抗就是有罪,要给予一定的惩罚,所以这批人都被贬为了奴隶。但是,这种奴隶与胡人的奴隶及南宋的奴仆不同,他们都是暂时性的,赵抗同时规定,赵国国内所有的奴隶均为暂时性的,最长期限为三十年。其实就是强制劳动而已,伙食之类的生活必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