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古国与宗教 (第3/3页)
亚重获独立,13世纪臻于全盛,称霸南印度,向北扩张至库达帕、内洛尔一带,向南扩张至锡兰岛。1311年以后,潘地亚开始衰败。16世纪中叶,潘地亚王国灭亡。
三大宗教:婆罗门教、耆那教和佛教
婆罗门教:梵文中的种姓——瓦尔纳一词,意即肤色。
白种人雅利安移民征服印度后,很清楚自己和当地黑土著在肤色上的差别,称当地土著为达塞人,即奴隶。由于雅利安人有强烈的种族优越感,故极力阻止与受他们鄙视的臣民混合,从而发展起四大世袭种姓的制度。前三个种姓由雅利安人自己的职业等级即祭司、武士贵族和农民组成。第四种姓留给达塞人。达塞人不得参加宗教仪式,也没有其征服者享有的种种社会权利。
后来,呔舍地位不断衰落,与首陀罗同列,都是低级种姓。
耆那教和佛教。这两个宗教的创立者可能前面已提到过,开始时都是苦行者,后来以较重实际、更有组织的方式向婆罗门的地位提出了挑战。
耆那教的思想早在公元前7世纪就已传播;但是,使耆那教正式形成,并成为一个有制度的组织的,是教主大雄。他出生于一个非雅利安人的贵族家庭.30岁时,抛弃物质世界,出家为一个赤身的苦行者,漫游12年后得道。他建立的教派的成员称为耆那教教徒,即耆那的信徒,耆那是他的称号。耆那教义中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不仅动物和昆虫,而且还有“木石和树”,都各有一个独立的灵魂。因此,他强调尊重任何形式的生命的重要性。耆那教的祭士去履行职责时,都先要清道,以免踩到任何小虫。虔诚的耆那教教徒还要用布盖住鼻子,以防止小虫吸入鼻孔。今天,大约有1oo万耆那教教徒居住在西印度,但是他们对印度社会的影响比其人数所预示的要大得多。杀戒即非暴力主义这一主要教义的提出,应归因于耆那教教徒和佛教徒;这一教义最后为印度教的一般团体所接受。
耆那教从未传播到印度以外的地方,但是佛教则不同,在欧亚中部、东亚和东南亚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对古典时代欧亚核心区的形成起了重大作用。就印度而论,佛陀教义的意义在于,它比起耆那教,向印度教提出一个更为根本的挑战。佛陀不能容纳种姓或婆罗门,而且象后来的新教徒那样,认为圣典也应为俗人所理解。因此,他用恒河平原的方言传教,并避开巫术、献祭和晦涩难解的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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