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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古国与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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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古国与宗教 (第2/3页)

度对中国及东南亚的直接贸易联系的利益,朱罗王国在11世纪,与其海上劲敌室利佛逝进行百余年的争夺印度洋霸权的斗争。 1025年一度占领马来半岛、东苏门答腊及南缅甸。10~ 11世纪,印度向东南亚地区的政治经济的殖民扩张和文化传播,以及侨居地的普遍建立达到。与此同时,朱罗的贸易使团曾多次访问中国。

    公元9~12世纪,朱罗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是泰米尔封建制度的典型。朱罗王朝实行中央集权制,国家行政管理由组织完善的官僚政治机构负责。王国政府直接管辖村社,朱罗王朝晚期才出现王国与村社之间的封建领主势力。

    村社是真正的基层行政单位,也是独立自治的实体。自治权高于印度其他地区,王朝或封建领主的盛衰不能从根本上影响村社。村社内部行政管理实行高度发展的委员会制度,由按不同职业分区居住的村社成员的代表组成村社总会,分“乌尔”和“萨巴”两种。“乌尔”是普通村社里交纳租赋的农户所组成的总会。“萨巴”是婆罗门村庄里的婆罗门所组成的总会。

    村社制与种姓制相结合。村社里的阶级关系在外貌上表现为种姓关系,阶级统治表现为种姓统治,社会分工表现为种姓的传统职业。种姓制的特点是:种姓基本上分为婆罗门与非婆罗门两大类,非婆罗门属于中间种姓,他们中间等级界限并不森严;婆罗门既是宗教首脑,也是经济头目,掌握着土地,还兼营商业。

    土地制度原则上是国有制,但实际上存在着村社土地所有制和个人土地所有制,农户基本上是国家佃户。

    寺庙是社会中心和经济中心。商人行会拥有大量财富,往往购买整个村庄捐献给寺庙,并向村社总会和商业企业提供贷款,牟取重利。

    朱罗盛行毗湿奴教。巴克蒂运动的领袖罗姆罗□早期曾以朱罗为活动中心。

    潘地亚:古代和中世纪印度泰米尔三王国之一。位于印度半岛最南端。首都摩度罗。可能建于公元前 6或前5世纪。王国初由女王统治,拥有365个村庄,设有政府管理机构。在阿育王的铭文诏书中,被视为王国南境以外的独立王国。公元前1世纪,曾被羯陵伽国王迦罗毗罗征服。公元前20年派遣外交使节出使罗马帝国。公元3世纪初,潘地亚国王内邓杰利扬打败哲罗和朱罗,称霸南印度。约 361年,罗马尤利安皇帝在位时,潘地亚又派使节去罗马。潘地亚统治者原奉耆那教,后来崇拜湿婆神。

    公元6、7世纪,潘地亚击败朱罗、哲罗和帕那瓦。9 世纪入侵锡兰。10世纪朱罗征服潘地亚。12世纪末,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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