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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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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不以为然 (第2/3页)

把这里当作理想的归宿地。

    可是这里面有一个大问题,这里聚集了几百万的百姓,它也承受不住,一旦天灾就造反,这里就是一个巨大的不安定因素。

    另外就是这些人虽然都在聚集在这里过活,可是这里的百姓大多都是不纳税的,都是流民,而且随着时间越来越长,这里的流民就越来越多。

    两次声势浩大、惊心动魄的造反被朝廷武力残酷镇压下去之后,荆襄流民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成化十二年,河南歉收,饥民又是潮水般地涌进荆襄地区,“入山就食,势不可止”,流民复聚如故。采取强硬的封禁政策与措施,朝廷担心又会激发强烈地反抗,因而被迫寻求武力镇压以外的策略与措施来治理流民问题。

    成化十二年五月,朝廷任命左副都御史原杰以抚治荆襄等处名义前往襄阳处理流民问题,抚治流民。原杰到任后经调查走访认为,应该采取怀柔的按抚政策以处置该地区流民问题。主张撤除禁令,允许流民在山区附籍为民,开垦荒地,永为己业,设立专府,把流民纳入版籍,征收赋税

    随后拟议:因原襄阳府辖之郧县地接河、陕,路通水陆,居竹山、房县、上津、商洛诸县之中,为四通八达要地,奏请开拓郧县城,置郧阳府,即其地设湖广行都司,立郧阳卫,以之“控制其地,以永保无虞”。

    于是在当年十二月朝廷决定将郧县从襄阳府之均州划出,升为府,定名“郧阳”。郧阳府正式开设。湖广割竹山县的尹店新置竹溪县,割郧县的武阳、上津县的津阳新置郧西县。郧阳府统领郧、房、竹山、竹溪、郧西、上津六县。

    流民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抚治、安置。该域以后再未出现过大规模的流民举事、造反。

    无论从结果还是过程上来说,这都是一个非常不错的解决办法,将流民落籍为民,可是这几年流民又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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