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35章 律政先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235章 律政先锋 (第3/3页)

站。

    “路上注意安全,到学校了给家里回个电话,我得去书店了,就不等你车走了。”

    苏母一直把他送到县汽车站,目送他坐上往中州市的大巴车,这才骑上自行车,急急忙忙的向书店方向赶去。

    苏庆知隔着车窗看到苏母走远了,又从车上下来,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直接去了倪乐在隆裕县置办的那座独门小院。

    他早上接到秦升的电话,已经确定这件事是阿青干的,这让他动了杀心,决定除掉这个小混混。

    “你想死,我就成全你。”

    中午刚吃过饭,先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了。

    这名律师姓张,英文名字叫斯内克,据说是一位律政先锋,在中州市小有名气,最擅长处理这种刑事诉讼案件。

    张律师来隆裕县之前,倪乐曾叮嘱过他,对于这场官司,采用什么手段不重要,重要的是苏庆知想要什么样结果……

    他是一个聪明人,一点就通。

    因而当见到苏庆知,听到秦升给他的那段录音,也就没觉得大惊小怪,再说录音的来源也不是他要操心的事儿。

    张律师略微沉吟片刻,说道:“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苏庆知听了,不禁蹙起眉头:“三年以下?”

    按照他的计划,判阿青蹲个十年八年的牢狱之灾,这样他才有更大的操作空间。

    如果是三年以下,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解决掉这个人,风险太大,容易被人抓到蛛丝马迹。

    苏庆知向来谨慎,他不想因为阿青这种烂人,把自己牵扯进来,那样就划不来了。

    察言观色和随机应变是律师的基本素养,张律师从苏庆知说的这一个“才”字中,读出不少重要信息。

    他笑了笑,话锋一变,说道:“想要重判也可以,主要看法院怎么定性这件案子,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未遂)罪的界限,只在毫厘之间,就看咱们怎么向法院施加影响了。”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