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美国的院线(第一更) (第2/3页)
购了一条小型院线。
之所以非得收购一条院线,还是因为吴明想要掌握话语权。要知道华语电影在北美那边,可是不怎么受到待见的。即使是有些影片可以在那边上映,也得收到发行商的剥削,甚至是欺骗。
要是吴明想要顺顺利利地在美国推广华语电影,就必须要有一条完全听从自己号令,不在乎影院放映华语电影是否亏损的院线。
至于为什么挂在吴秉安的名下,自然是因为美国那边有反垄断法。吴明既然拥有了好莱坞八大巨头之一的联美影业,就不能再拥有属于自己的院线。
不过,事情是可以变通的。好莱坞那么多电影公司,个个都在钻法律的空子。虽然有反垄断法的存在,但是吴明可不会相信哥伦比亚、二十世纪福克斯那几个排名前几的电影公司没有“自己”的院线。
这条小型院线被吴明命名为“幸运院线”,总共花费了四千五百万美元。包含了二十六家影院,总共一万三千多个座位。不过,影院规模并不算大,最大的一家才一千一百个座位,最小的只有六百个座位。
选择购买这条院线,还是因为这条院线大部分影院都分布在加州、纽约这些华人聚居地。尤其是旧金山、洛杉矶、纽约这三个城市就占了十九家影院,一万个座位。
毕竟推广华语电影也要有一定的观众基础,要是在那些没有多少华人的地区收购院线,到时候华语电影上映的时候,一个人也没有就有些难看了。
而且推广华语电影不可能完全靠着吴明往里面贴钱,就算吴明不在乎亏损,要是不能盈利,华语电影在美国也不可能流行的起来。
毕竟光靠梦工厂一家公司,拍摄出来的华语电影相比北美众多英文电影实在太少了。只有香江其他公司也把影片拿到美国放映,才能让片源充足。要是其他香江的电影公司看到影片拿到美国放映不能盈利,自然还会抱着原来的思想,只制作小成本电影,而不会尝试拍摄大制作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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