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商谈 (第3/3页)
我觉得不应该蒙尘,应该让出版社出版,让读者知道有这么一部伟大的小说。”
“这部小说的确很伟大。”温炳喜对威尔·赖特话非常赞同,看向李逸轩道,“我认识Tor(托儿)出版社的总编布莱特先生,我会向推荐你的小说,你看怎样?”
李逸轩想了想,“有劳了。”
“应该的,这么棒的小说不应该蒙尘。”接着他又对李逸轩说道,“有没有想过把这小说变成电影?”
李逸轩想起另一时空三体出名后,的确有国内的电影公司买下了电影版权,但因国内的计算机特效技术,以及国内在电影剧本上的编写不严谨,结果口号喊了很多年,但就是没有出来。好莱坞倒是没有问题,但也就在剧本上,至于电影特效,现在的好莱坞也做不出来。
仔细想了想还是拒绝了,“我看还是算了吧,光是计算机特效技术,以目前好莱坞的水平还做不出来。更重要的是里面还涉及到WG,我担心他们会恶意抹黑。”
说到这里,李逸轩想放弃出版了,他不能确定小说出版后,美国佬会搞些什么事出来,一旦他们触碰了国家的逆鳞,说不定北方会算在他头上,到时候倒霉的可是他李逸轩。
这么一提醒,温炳喜也注意到这个问题。他在美国呆了这么多年,美国人是什么德行他了解的不能在了解,他们肯定会搞事。
一时间也不能确定要不要出版,还真是让人头痛的问题。
李逸轩见温炳喜一副为难的样子,宽慰他道,“小说出不出版以后在考虑,怎么样我的两个剧本想必温先生已经看过了吧,能合作吗?”
“能完全没有问题,但不知你如何合作?”温炳喜觉得小说先暂时不做考虑,先把紧要的事确定下来。
“《越狱》我们共同投资制作如何,各出50%,但版权和周边归我方所有。”李逸轩开出自己的条件。
“行。”温炳喜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都不还价,让李逸轩有些意外,但想了想就释然了。历史上《越狱》虽然也是AMC(被收购后叫AMC,收购前叫AMV)的,但制作自己并非AMC一家出的,他还找了《越狱》版权方公司一起承担了制作经费。影响中,温炳喜只是要参与电视剧制作,但对版权和周边并不看重。
他看重的是,电视剧必须要有我方的投资,必须由我方的电视台播放,包括续集。
“不过我也有个条件,《越狱》的续集,包括你所有的作品,都只能跟我AMV合作,电视剧只能在AMV上播放,至少首播权和第二播放权。”
“不好,不好。”李逸轩拒绝道,面对温炳喜的疑问,李逸轩继续道:“我只跟温先生合作,不跟AMV合作。”
温炳喜疑惑不解,“AMV就是我在负责,跟我合作还是跟AMV合作有区别吗……”温炳喜猛然醒悟过来,“李先生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