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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五章 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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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零五章 顺理成章 (第3/3页)

顾雍亦有,顾雍知道,杨锡下来的方略,无需质疑。

    杨锡又问庞统有何问题,庞统道:“校长之方略,若能长久用之,必使万民一心,席卷天下,学生必终此生,支持校长,完成万古奇功!”

    庞统以军礼回。

    八月底,辰河商会将建国方略颁布大辰河区,天下又震。

    九月第一期载:辰河商会掌控区宣布,我区于十月四号感恩节正式建国,曰辰河共和国,实行元首制,由县选举人选举出各郡总督,每五十名县选举人,选举一名郡议员,全国所有郡议员合称议院。议院选举人称议员,各郡议员共同选举出国家元首,议员、国家元首五年一届,任何人不得连任超过两届。

    议员年龄必须超过三十岁,持有辰河区县民证十年以上,年龄在六十岁以下。

    议院选出议长,议院有弹劾国家元首之权,但必须由三分之一议员联名提出,五分之四议员通过。

    议员有监督国家行政之权,但并不参与行政。

    国家元首掌控全国行政,组建内阁,任命各部官员,同时兼任水陆空兵马大元帅职。元首候选人必须由辰河商会提名,需为辰河商会成员,且有十五年以上县民证。

    在报纸本条消息最后,又有两条小消息:第一条乃成立辰河共和国国家卫戍部,简称国卫部,第一任国卫部长为大将庞统。

    国卫部负责整个辰河共和国军事外交、兵务、国卫教育工作,不参与具体战事指挥,受国家元首指挥,由国家元首委任。

    第二条消息,成立国事院,行政全国,国事院院长由国家元首委任,其地位在行政方面,只在元首之下。

    国事院院长由十月四号选出之国家元首亲自委任,并开始组建编制。

    为辰河共和国最高法,上至国家元首,下至辰河共和国国民,皆需遵守,任何人无特权。

    辰河十日报的这条消息,由辰河商会会长杨锡亲自发布,真实性无需质疑。

    消息传出,大辰河区县民奔走相告,各地皆欢天喜地,热烈讨论。

    终于建国了,所有人由县民转化为国民,所有人都很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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