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八:隔壁老王 (第2/3页)
茅草房,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好自个儿在外安身立命,结婚生子。
只可惜老王嘴巴笨,一直没有找到媳妇就是了。
这两年来,他倒没有拿着钱去享受,一直节俭的很,平时就是上山砍柴挑到镇上卖以此为生,诸葛方给他的钱,他倒是一个子儿都没动。
这对于一个瘸子来说,的确是挺辛苦的。
说白了,他就是个老实人。
铭天穿越前,这个身体的主人诸葛不亮和他关系很好,很受老王照顾。
诸葛不亮十二岁那年因为淘气,上后山玩,结果遇上了三只野狐狸。
要不是老王及时赶到,铭天根本不会有机会穿越。
但同样的,为了救诸葛不亮,老王的腿被咬断了脚踝,从此就变得一瘸一拐。
所以,虽然老王明面叫自己大哥,但对诸葛不亮来说,老王反而更像自己的大哥。
而这种感情之强烈,以至于都转移到了铭天身上。
“到底是不亮大哥,骑着马真是气阔啊。”老王对铭天的马是赞不绝口。
同时,他还看了几眼旁边的安落,殷蝉和萧歆竹。
可能是气场,或者是因为长得太丑缘故,安落只是普普通通,不带任何情绪的看他一眼,都把他吓的连忙挪开了视线。
“以后不要叫我不亮了,我有字了,叫我铭天吧。”铭天带着温和的笑,从下了马。
可能是因为亲近的缘故,有轻微洁癖的铭天居然一点都不排斥浑身汗臭,脏兮兮像挖煤工一样的王越。
“铭天?”王越木讷的重复了一下。
嗯,这个字其实挺欠揍的。
来到这个世界上,铭天才知道,原来自己名字里的天字在这个年代是带有一点忌讳色彩的,只不过没有龙啊,神啊,傲天之类的那么忌讳罢了。
也难怪王越会发愣了。
“先不说这个,铭天大哥,这次砍柴我正好带了点好东西。”
说着,王越放下竹筐,从兜里拿出七八个梅子。
他笑呵呵的递上来,但又意识到有些不妥,连忙收回,用衣服比较干净的部分仔细擦了几下才把梅子给铭天。
“这是我刚采的,大哥,你尝尝。”王越一脸憨笑的递上来。
“呃……”嘴角微微抽搐,铭天吞了口唾沫,最后勉为其难,但表面上还是很感激的接受了。
梅子…生梅子……我不喜欢吃酸的啊……而且还是这么酸的,这玩意吃下去我眼珠子非酸的蹦出来不可。
不过老王的好意,铭天还是不忍心拒绝的。
人辛辛苦苦采来,不吃也不能扔,嗯,有空忽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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