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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立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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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章 立皇后 (第2/3页)

赦免一定罪行内的罪犯,它不仅免除刑的执行,而且使罪、刑从根本上消失,通俗的来说就是连案底也不做存留。

    大赦天下,听名字就是很大气、上档次的表现,更是恩出于上的典范。

    可事实上,在国家严明的法治前,每进行一次大赦都是对国家法律的损害和践踏!

    人治刑狱,违法必究成为一纸空谈,所以几千年来中国从未真正建立起一个法律至上的社会!

    也正因为中国社会权谋陋习严重,当权者多滥用法律和权术来聚敛财富,严重激化社会矛盾,从而又必须以大赦来减轻矛盾。

    并且,每当国家准备兴兵、爆发战事时大赦又成为一种聚揽兵员的手段。

    远本历史上,刘备、诸葛亮执政时期的蜀汉,仅仅在刘禅继位之初有过一次大赦,并表示过他和刘备“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的施政理想。

    可时后,在刘禅统治的三十年间,蜀汉共进行过十一次大赦,和刘备、孔明时代对比固然过频过滥,但那也是长久面对蜀国地域狭窄、国力弱小这样的现实,作为务实的政治家的蒋琬、费祎这些人不得不做出的各种妥协。

    蜀汉作为一个人力资源的小国,却不停以攻为守,频繁对北方的大国发动攻势。

    所以,刘禅的大赦令,多发生在于重臣(蒋琬、费祎和姜维)还军成I都、准备新的攻势的时候,大赦的目的无非是让那些罪犯囚徒去填补下一轮军事行动的人力资源,所谓谪发囚徒以为兵罢了,效仿始皇帝征南越、汉武帝征大宛。

    只不过始皇之鉴犹在,轮台罪己之诏犹存,便用大赦来粉饰太平罢了。

    三国一直是比谁更烂、谁更惨,这样拆东墙补西墙的为难之举自然不仅为蜀汉独有,魏国、吴国也是一丘之貉。

    同时代的魏吴统治者,曹叡、孙权以及司马父子也一样依靠频繁的各地各种大赦来缓和矛盾,延续统治。

    这其中最牛逼的大赦狂人,当属史上赫赫有名的暴君大兄弟孙皓,在位十六年十四次大赦,差点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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