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第十八章 (第2/3页)
欢乐的蹦起来:“这么巧,我也有假条,不用军训!”
宋之漫和王少鹏是因为暑假那次打架,身上还有点或大或小的伤,家里人心疼,不舍得让他们参加军训。
而合欢,合欢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心脏不好,爸爸妈妈不同意我参加军训,而且军训太容易晒黑了,我才不要。”
“心脏不好?”宋之漫停下脚步。
合欢说:“对啊,我有先心病。”她眼底一片清澈,仿佛这不过是件小事一般,淡然自若的说,“虽然说手术之后很成功,但是家里人还是心有余悸的,你都不知道,之漫,学跳舞这件事,我可是花了小半年才说服我爸爸妈妈的。”
宋之漫突然有点心疼她了,“合欢……”
合欢被她的语气搞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她语态轻松:“嗨呀,之漫你别这样啊,我现在身体可好啦!”
合欢问她:“你们为什么不用军训?”
宋之漫挽着她的手,往边走边说:“我和鹏少身体不太舒服,家里人打了假条。”
“所以,我们这里,只有他们两个军训?”合欢问。
宋之漫点头。
她放大了声音,问宋斯南:“宋小四,你明天是要军训的吧?”
宋斯南不情不愿的点了下头。
宋之漫又问封嗣:“你也是要的对吧?”
封嗣淡笑,右手握拳放在嘴边,虚咳了一下,随即说:“是。”
宋之漫:“那个,到时候啊,你离宋小四远一点,就,尽量别站在同一排。”她说的尽量委婉。
刚刚在班上,班主任在上面说了,七班八班在一个排训练。
虽然宋斯南刚刚在饭桌上向封嗣道歉了,也明显的表示和他没什么愁没什么怨,但是……宋之漫怎么会不知道啊,他是真不喜欢封嗣。
他的喜好,早已经深入她的骨髓了。
他口味清淡,不嗜辣;衬衣最上面的扣子永远不扣;早上永远要赖床十分钟;打篮球时偏好左手控球;思考问题时喜欢紧抿着唇……
不喜欢一个人,用着最礼貌最疏离的话,也会用夹刀带刺言语来讥讽他。
宋之漫怎么会不知道呢。
真的,这世上,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宋斯南了。
这漫长的时光中,青涩的、干净的、单纯的,所有的可以用来形容美好的词,都一一放映在他们的青春之中。
宋斯南是如此的鲜活,存在于她的世界之中。
而她,对于所有,这短暂的、可以称之为小半生的生活回忆里,满满的、满满的都是他。
再也没有别人了。
宋之漫有点难过的想,真的,除了他,她再也没有拥有关于别人的回忆了,哪怕是自己孤独一人的回忆,也不多。
封嗣知道她的意思,但:“这也不是我们能决定的,没事,到时候再说吧,而且……之漫,我应该脾气挺好的不是吗?”
你脾气挺好的,所以,是在说我脾气不好吗?宋斯南内心气炸,压抑着自己,学着封嗣那幅彬彬有礼的样子,和悦的说:“之漫,我向你保证,我和他是不会发生矛盾的。”
宋斯南话一说完,王少鹏和宋之漫都有几秒的不敢相信。
面前这个风度翩翩、面色和悦、彬彬有礼的人是谁,我不认识的啊!
宋之漫先回神,干巴巴的笑了几下:“我、我知道了。”
**
下午的时候,各班发了军训服,之后班主任带着学生到操场集合。
七班八班的学生在一个训练排里,两个班级的人分成六排,按照个子高矮的顺序排列。
很不巧,宋斯南和封嗣站在了一起。
陈建斌看着他俩,问:“你们身高是多少?”
封嗣:“178.”
宋斯南停顿了一下,说:“179.”
陈建斌点点头,指了指他们,说:“封嗣你站第二个,我们班宋斯南比你高些站在排头。”
宋斯南傲娇的想:老子不止要比你高,还要比你聪明比你强!
封嗣笑着拍了下宋斯南的肩,“排头,以后多多关照。”
宋斯南得意忘形:“放心放心,哥以后罩着你。”
以后打架都兜你头上哦~说话也说是你和我搭讪哦~小动作也是你做的哦~
等到第二天,军训的时候,三个拿着请假条的人坐在大树底下乘凉。
宋之漫眯着眼,抬了抬帽檐,看向最后一排,她捅了捅合欢。
合欢正帮班里的人在水杯外面贴标签,被她一捅,标签贴歪了一下,她问:“嗯,怎么啦?”
宋之漫接过水杯,也帮她贴,只是目光还停在最后一排,她问:“阿嗣,他多高啊?”
合欢欢快的回答:“178.”
宋之漫咦了一下,“宋小四也是178啊,怎么他就站排头?”
一旁懒洋洋坐着的王少鹏开口:“求不拆穿。”
宋之漫秒懂,嗤笑:“这人,跟个混球一样,连这个也比。”
合欢并不知道其中的意味,她猜测:“可能是,老师觉得宋斯南比较高吧。——哎,我叫不出口啊,你们怎么叫出口的?”
宋之漫:“什么?”
“就,宋小四,还有鹏少这种称呼,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宋之漫停下手上的动作,仰高了头,密布的树叶窸窣作响,阳光穿透树叶之间的缝隙落在地上一个小小的圆点,她的脸上斑驳一片。
良久,她说:“等你以后就会知道,这两个称呼,比他们的本名更适合他们。”
宋斯南,哪里有一点斯文的样子。
——地痞流氓。
王少鹏,倒是大鹏展翅骁勇一回啊。
——文弱书生。
合欢似懂非懂的点了下头,然后加快手上的动作,把这些标签一个一个的都给贴好,这样在休息的时候,大家就可以来领水了,而且到时候也不会拿错。
一想到这个,她的动作就更欢快了。
**
宋之漫和王少鹏在学校待了三天就走了,军训对他们而言没什么意思,不过就是坐在边上看别人晒太阳训练,家里派人过来就把他们给接走了。
苏合欢倒是待到了第四天,因为在第四天下午,她华丽丽的中暑了。
华丽丽的成为两个班,第一个中暑的人,而且还是伤兵。
宋之漫听到合欢说着这件事,笑的嘴都合不拢了。
“所以,你就华丽丽的晕倒牺牲了?”
合欢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说:“我也搞不懂哎,竟然中暑了,还晕倒,真是丢死人了。”
宋之漫乐不可支,喝了一大口奶茶,转头看向窗外。
窗外车水马龙,人群流动。红绿灯颜色交接,车辆停停走走,世上所有的东西都在有序的进行着。
合欢突然说:“之漫,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宋之漫:“哪儿?”
“你跟我走就知道了。”合欢说完,把宋之漫从位置上拉起来,往奶茶店外面出去。
宋之漫晕头转向的,“你要带我去哪里?”
合欢招了一辆车,坐进去之后,她开口,眼里煜煜发光:“我从小生活的地方。”
“嗯?你家吗?”
“是故乡。”苏合欢说。
宋之漫心尖微沉,她总觉得,苏合欢口中的“故乡”,并无半点欣喜,也没有太多难过。
是,既无风雨也无晴吗?
直到她站在苏合欢口中的“故乡”面前时,她才知道,那句无痛无喜的“故乡”到底代表了什么。
c市社会福利院。
宋之漫僵硬的扭过头看她,不可置信的叫了她一声:“合欢?”
苏合欢朝她笑了一下,明媚的像是六月的蔷薇。
她说:“之漫,这是我的故乡。”
宋之漫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被震慑到了,无法开口一字。
苏合欢轻车熟路的带她进去,径直走到后面的儿童福利院部分。因为天气太热的原因,这个时候并没有人在外面走动,连空气仿佛都被静止入定了一般。
苏合欢说:“之漫,我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是住在这里的。”
宋之漫轻声问:“你还有那个时候的记忆吗?”
“没有。”苏合欢用手比划了一下,“那个时候的我啊,还被人抱在怀里呢。爸爸说,他和妈妈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我还很小,一小团,跟只宠物狗一样,脸还黄,蜡黄蜡黄的,一点都不好看。”
她带宋之漫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席地而坐。
宋之漫靠在树上,双腿抱膝,一双眼睛直直的看向她。
合欢接着说:“可是爸爸把我抱回去了,真的,他知道我有病,还把我抱回家了。”
“你的爸爸,很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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