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南大凶手自首事件_第16章 抛尸圆周假设(1) (第2/3页)
\t张睿没有。
\t其他人也没有。
\t“但至少,有一点我现在可以确定。凶手还住在蓝京市里。”杜志勋很有信心的说。“他这一次是完全按照当年弃尸的地方遗弃的那些碎猪肉。殊不知这20年里,蓝京市区的街道和建筑已经发生了巨大改变,他怎么还能记得这么清楚。只有一种可能……他这些年都没有离开过,所以对蓝京的城市变化了如指掌。甚至有可能经常去到当年弃尸的地方。自然对这些地方十分清楚。”
\t郭蓉蓉惊喜:“那这样的话,我们的调查范围不是缩小了很多吗。”
\t“还可以进一步缩小。”
\t杜志勋说着从桌上拿起早已经准备好的市区地图纸,拉过白板,用磁铁把地图固定在白板上。
\t他拿起一个红色的记号笔,在地图上标记出一些红色的点,“这些地方是吕爱青当年被弃尸的8处地方……上海路大锏银巷13号垃圾堆、华侨路工地、南大天津路校门附近、小粉桥附近小区垃圾堆、南大汉口路校医院附近、南大体育场、水佐岗附近某小区垃圾堆、水佐岗附近某处小水道阴沟盖……”
\t所有人的注意力不由自主的都集中在地图上那8处醒目的红色标记上。
\t“在犯罪地理学中有一种说法叫‘远抛近埋’。也就是说,如果弃尸地点距离凶手的心理安全范围接近,凶手多会选择埋尸。相反如果是弃尸,那么弃尸地就应该距离凶手的心理安全距离较远。”
\t“什么是心理安全距离?”
\t“就是一个人日常最熟悉的地理范围。包括住所、工作单位,和经常去的一些商场等地方。在平时,这个范围为我们提供最大的生活便捷。但对于凶手来说,却是一定要让被害人尸体远离跟自己有联系的区域。实在没有办法转移尸体的情况下,他会选择就近埋尸,可能的情况下他会尽量把尸体抛到心理安全距离外。站我们这个案子里,吕爱青的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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