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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黑玫瑰崛起 (第1/3页)
六)黑玫瑰崛起
当特纳走在伦敦的街道上,他永远也想不到自己会遇见什么,隔着几条街,他就远远的看见那里围着的人群,似乎是在议论这什么。他好奇的走了过去,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躺在地上,他的胸口已被刺穿,早就没有了呼吸,尸体旁边到处都是血迹。他不会想到,此时,艾伯特正与他擦肩而过,就算他们四目相对,也绝对不会认出彼此。特纳身穿厚实且雍容的灰色风衣,和贵族没有什么区别,而艾伯特,则穿着满是破洞的衣服,虽然瑟瑟发抖,但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完全感觉不到麻木的手指。
艾伯特带着剩下的人,那些幸存者偷偷的跑开了,于是,两兄弟错过了这次相认的机会。但他并没有选择出城,因为他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哪里才会安全,他偷偷的回到了那座古堡,独自一人。一切都还是原先的样子,桌面上布满了灰尘,似乎是在诉说着,已经很久没人来过这里。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如果他的弟弟还活着,一定会回到这里,但是这个最后的希望还是落空了。
已经两个月过去了,这座城堡又一次回到了原先的平静,桌子上摆着那盘没下完的棋局。艾伯特带着那些无依无靠的人,借着夜色的掩护,又一次的回到了这里,他们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打扫过这里的每一间房,除掉了花园里的每一根杂草。除了那些小孩子和老人,其他人一直忙到后半夜,这个家终于焕然一新,甚至比之前还要漂亮。花园里的玫瑰,整齐的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到处都能嗅到玫瑰的香味。
整理好一切之后,这里又恢复到家样子,所有的人都躺在客厅里,沉沉的睡去,此时,艾伯特坐在壁炉前,享受着前所未有的快乐与悲伤。他沉默的看着眼前的房间,到处都是安静与祥和,第一次让他觉得即将来到的,充满了无限的光明。他们不必在为生活担忧,至少在一段时间里是那样的,厨房里的地窖里,存放着吃不完的食物,那些食物足够他们度过整个冬天。酒窖里,也存放着上好的红酒。
在几天的休整之后,这一大家子人度过了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每天坐在客厅里,喝着红茶咖啡,讨论着过去以及将来的事情。他们时常会修剪花圃,剪掉玫瑰花多余的枝杈,下午的时候,他们一起坐在书房里,艾伯特会教孩子们阅读莎士比亚。这座庄园重现了往日的辉煌,但这样的日子不会一直这样继续,艾伯特心里沉甸甸的,他知道,如果不去改变,这所有的东西,都会在某一天结束。
“你将来有什么打算?”深夜,一个叫做罗拉的男孩子,悄悄的把他叫醒,自从艾文走后,他几乎都是一个人独处,很少与别人交往,他的出现,就像是雨后的阳光,透过冬季的阴霾。
“我想过平常人的生活。”艾伯特揉了揉眼睛,仔细打量着那个男孩。他有着一张鹅蛋脸,一头棕色的卷发特别的迷人。虽然这样,但艾伯特还是清楚,这样的愿望已经变成了奢望。他不可能在拥有那样的生活。
“你可以离开这里,没有人会责怪里。”罗拉以为,他开始嫌弃这些人,他不想成为任何人的累赘。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们是我的家人,我不会放弃你们。”从那个时候开始,所有人都摒弃了从前的代号,重拾了自己原本的名字。
那天傍晚,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从夜空中飘落。整个城市,都被铺上了干净的雪白,这座庄园也不例外,他们一边靠着炉火,一边围聚在窗前,在此之前,他们从未感觉到,冬天是那样的美好。但他们并不知道,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的艾伯特,正在酝酿着一件大事。其他人都以为,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只是和原先一样,在看着那些书籍。世界沉浸在一片寂静之中,唯独书房里的艾伯特满头大汗,他正在起草一份合同。曾经,他看过自己的父亲,如何去写一份合同,他凭着记忆,好不容易才完成。紧接着,他又给所有的贵族写去了一封信,这花去了整整一晚的时间。
第二天一大早,伦敦的街头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男孩,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迎着初升的朝阳匆匆赶路。他给所有的酒馆旅店送去了合同,并用自己所有的积蓄,租下了全城最豪华的凡尔纳大饭店。他给所有的名流送去了邀请函,上面写道:将于今晚八点整,在凡尔纳饭店,将举行伦敦第一届的酒会,凡是收到邀请的均可以参加,除了无尽的美酒,当晚还会提供各式的美食,欢迎各位的鉴临。
他在信件的最后,附上了他母亲的名字——莎拉,所有收到信的都无比的好奇,是怎样的人租下了全城最好的饭店,但只要动动脑筋,就会有人清楚,这件事跟图拉肯一家一定脱不了干系。为了不让别人察觉,艾伯特特地戴上了一副黑框眼镜,那样就不会有人认出他来,引得别人怀疑。但那些上流社会的人,没有任何人怀疑到图拉肯一家,特别是他们晚上见到那个孩子时,原先的猜疑也会烟消云散。
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有三分之一的准时赴约,坐在繁华的市中心,那家举世闻名的饭店里,还有三分之一在大门口徘徊,想要亲眼看看,那是个什么样的大人物,当然,还有最后的三分之一,他们根本就不信什么酒会。他们咒骂着,把那封信撕得粉碎,然后丢尽了火炉里烧得一干二净,喝上两口威士忌,上床睡觉去了。当天七点半的时候,凡尔纳饭店的就已经门庭若市,比过节都要热闹。
晚上八点整,一辆黑色的马车停在了饭店门口,在万众瞩目之中,艾伯特从马车上缓缓走下,所有人都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他们原本以为“莎拉”一定是位娇羞的公主,某位深闺之中穿着纱裙的女孩,或是某位落落大方的中年妇人。没有人想到,到场的竟然是个如同绅士般的男孩。在他乘坐的马车之后,又陆续驶来了六辆马车,罗拉带着其他孩子,花了十分钟,才将所有的红酒全部搬下了车。
在晚宴开始之前,他先热情洋溢的说了一段致辞:今晚,欢迎各位前来参加我的宴会,你们之中,可能有很多人怀疑,所以,在一开始,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做黑玫瑰(Blackrose),父母早年死于火灾,我和我的兄弟死里逃生,继承了家里的产业。今天让各位来这里,主要是让各位捧个场,我打算今年,在伦敦开一百家酒馆。听到这里,大厅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善意的笑容,他们都真心的祝福这个孩子。
自从他的致辞之后,再也没有人质疑他的身份,在他们眼里,那个瘦弱的男孩,俨然和所有人一样。接下去,宴会开始了,艾伯特请来了全城最知名的乐手,顿时,大厅里充满了欢快的爵士乐。艾伯特不断和那些人交流,讨论的,大多是他的家族,和如何酿造上好的红酒。好在他从父亲那里学到很多,虽然不能独自完成酿酒的工艺,但足以让那些贵族信以为真。总之,他们度过了轻松且愉快的一晚。
仅仅一夜,一个不存在的名字竟然家喻户晓,黑玫瑰在这座城市流传开来,那三分之一没有到场的人,但最后也只能后悔自己的选择。第二天天还没亮,这里的每一家饭店,酒馆,就受到了一箱红酒,里面还被放进了一张字条:请尽情享用。正当所有的人都莫名其妙的时候,艾伯特正在忙碌的准备着,带着他的朋友们,他们开始打理荒废的果园,原先的红酒已经足够他们生活整整一年。
这座庄园从那时起,又变得焕然一新,像是重获新生一般。每个人都有自己该干的事情,生活似乎就此回到了平静。靠着卖酒赚来的钱,原先这些贫穷的人们,开始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可人们口中关于黑玫瑰的议论,却没有就此停止,那晚之后,没有再见过那个孩子,他们只知道,那个神秘人一定是昼伏夜出。每天早上,每家店都会准时的收到货品,按照纸条上写的,空瓶子会被装在一个纸箱子里,酒瓶里则塞满了钱。
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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