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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第28话:诅咒(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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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8 第28话:诅咒(17) (第3/3页)

,唉,这也许就是命运。”陈荃幽幽地说,“秋恩把生命献给了他的文学事业。”

    “可以这么说……”

    *——*——*——*——*

    陪庞家人送完宾客后,万俟昭来到了位于酒店二楼的咖啡厅。

    这个时间咖啡厅几乎没有客人,只在位置最隐蔽的一张桌子后坐着沐姿。

    “万俟,谢谢你来倾听我的故事。”

    “谢谢你肯把故事讲给我听。”万俟昭望着沐姿,此刻她在暧昧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端庄,恰配桌上瓷瓶中的紫色芍药,万俟昭认真地说:“Katharine,我会保守秘密。”

    接下来的时间,万俟昭没有插言,一直都在默默倾听——

    沐姿不是我的本名。

    我叫穆四香,是家里的第四个女孩,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依然很严重,人杰地灵的彭泽也不例外。我只上了一年高中,就被迫辍学出来打工了。

    缝纫女工、火锅店服务员、火车站清洁工……我做过很多工作,后来,辗转来到了水杉这个城市,经过培训,在一家美容院做了一名美容师。沐姿这个名字,是美容院的老板娘给取的,她说穆四香太土了,美容师得有个洋气的名字。

    我真的很喜欢美容院的工作,虽然很辛苦,常常要加班加点。

    有一天,客人非常多,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已经是深夜。那天该我值日打扫,同事们都走了,我一个人将店里打扫完毕,才闭店回家。我们的美容院位于水杉的大学城,我一直觉得很安全,谁知道那天晚上遇到了劫匪,也不知道那个人是要劫钱还是什么,他还没来及出手,我就获救了。

    救我的人就是闵鹄,他是水杉师大的大二学生,他经常要出去做家教挣外快,那天他也是刚刚做完家教。我很感谢他,但前面还有一段很黑的没有路灯的路,他便用自行车带了我一段,一直把我送到了住处。

    路上经过攀谈,我们发现原来是老乡,他也是彭泽的,这样就一下子拉近了彼此的距离,我们说着家乡话,感觉很亲。

    后来,每当到我值日打扫的日子,他就会骑车来接我,我渐渐的对他产生了一种情愫,虽然自知配不上他,但忍不住偷偷的默默的喜欢着他。那一年我十八岁。

    渐渐的,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多了,几乎每天他都会来接我,周末的时候我们经常一起逛街,两个人都很拮据,于是就空逛,他给我买一根雪糕吃我都很开心。我也不知道那算不算是约会。

    虽然我的文化不高,但居然和他有聊不完的话题,我们几乎什么都聊,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我记得闵鹄常常给我讲他小时候的事情,他的父亲早亡,是母亲一个人拉扯大了他和弟弟,他弟弟读高三,学习成绩也很好,等他毕业之后就供着弟弟读书,然后兄弟二人一起孝顺母亲。他还讲起他小时候上不起学,每次路过村里的小学都忍不住驻足,背上担着一担柴,躲在教室门口偷听偷学。后来,他认识了一个和他同龄的孩子,那是个城里的孩子,因为家庭原因也在村里上学,那孩子教他学了很多生字,而且还给他讲了很多外面世界的事情,并且借书给他读。

    他们两个人经常在开满姜花的乡间道路上学习,谈天,玩耍,那个城里孩子对他说,书上对姜花还有一种好听的称呼,叫夜寒苏。

    他说,和他最亲的人除了母亲和弟弟,就是那个城里的孩子了。

    今天在追悼会上听说秋恩曾经在九江住过几年,我才恍然大悟,那个孩子,应该就是当年的秋恩!我一直觉得闵鹄和秋恩之间,不止是同学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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