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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民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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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民兵制度 (第3/3页)

2门82mm迫击炮、24门60mm迫击炮。)、由原来的手枪队升格成的特战队(连级)“毒牙”以及全员装备冲锋枪或冲锋手枪的突击队“狼牙”(连级),使得民兵团的火力超过了抗战之前几乎所有的****团级单位......

    有了这支强大的武装,胡卫东自信只要派来“剿匪”的****不超过一个旅,他都足以应付。何况,除了一个团的“正规军”,胡卫东还建立了一支或许更加可怕的武装——民兵。为了让老百姓在主力跳到外线作战的时候仍有能力保护自己、至少要有能力对付那些禽兽不如的别动队与还乡团,胡卫东效仿新中国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民兵制度,要求在工作与学习的间隙,兴国县所有12-65岁之间、身体健康的居民都必须参加军事训练,尤其是农民因为有农闲的机会,就更应该利用起来。没过多久,人口不过十万多人的兴国县竟然有了三万多个民兵,并按照“县大队——区小队——村小组”的三级体系组织起来,由原来的一盘散沙变成了一支不可侮的力量。

    而对于五千余名基干民兵,胡卫东就更加重视,甚至发给了他们几千支步枪,因为他们不但是民兵的骨干,也是主力团获得兵员补充的直接来源。而且在必要时,胡卫东会将他们也拉出来壮大一下声势,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惊喜,这次兵不血刃拿下县城不就是这样吗?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军中赤色党员和青年团员的逐渐增加,主力团已经实现了“支部建在连上”,就连基干民兵里面也至少建立起了团支部,而且在胡卫东的支持下,都渐渐具备了自我发展的能力。而靠着连战连胜带来的巨大威望,胡卫东已经不再需要“特派员”这张虎皮来当大旗了,而大家也都知道了胡卫东其实根本就没加入组织,但部下与群众不但没有因此离心,反而对胡卫东愈加感激,因为他是在根本没有义务帮助大家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拯救了大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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