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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军刀部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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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军刀部落(1) (第2/3页)

世界上所有的坏事都在我的童年发生,我13岁时,被孤儿院收养,16岁参了军,现在已经算是一个十足的老兵了,但我只是中士,我在这次对我保留永久性打击的维和任务后主动退役,部队给了我少得可怜的退役金,把我打发回国……

    三年后。

    中国某个沿海小镇。

    我貌似已经习惯了这种无业无收入靠政府补助的荒诞生活,为什么说他荒诞,因为我才二十八岁,正当年,论体格,我比别人强得多,论智慧,多年的狙击手生涯已经把我培养成了这个社会的人精,但也把我培养成了一个和喧嚣的社会格格不入的家伙。

    我是个流浪汉,如果现在拿无车、无票子、无绿卡称作三无流浪汉的话,那就只能用三十年前的标准来衡量我,我没有上述三样,一辈子也不会有,但这对大多数人不算什么,但是,我没有家,我没有母亲,没有亲戚,没有朋友,我没有栖身之所……

    我如果兜里有点钱的话,就去一家和我同样破烂的旅馆住一宿,但这种情况在我身上百年不遇,我现在的栖身之所好像已经固定下来了——公园的长椅上。

    我曾经被很多人,包括老人和孩子,叫做‘臭乞丐’。我是挺臭的,这几年我一直在借酒消愁,浑身酒气,但我可以负责人的说,我绝不是乞丐,因为我有财物,有技能,财物说来笑话,这是一把退役时留下的纪念品——一把军刀,因为很长时间没有保养已经上锈了,技能不用说,军伍生涯带给我的是一身的格斗技能和大如牛的力气,还有几个丘八教给我的喝酒打牌的打浑技能,但我不愿意使用它们,我已经厌倦了战争,厌倦了生活。

    今天,我在环卫工人的催促下起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摸了摸腰上的军刀还在不在,还有兜里用来喝酒的十块钱纸币,确认还在以后,我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去镇上的一家饭馆喝酒。

    饭馆刚刚看门,两个店员抬起门市的卷帘门,他们一向排斥我,不光是因为我来得太早,最主要的是,我在他们眼中是个乞丐,乞丐是不准入店门的,但老板是个守财奴,只要我有钱消费,他就绝不赶我出去。

    我大摇大摆的走进酒馆,找了个座坐了下来,一个女店员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并捂着鼻子递给我一张菜单,我无所谓他的表情,也是习惯了的缘故。

    “两瓶青岛。”我没有看菜单,直接报出自己想要的东西,女店员摇摇头,从柜台里取出两瓶价值高达三块五的青岛啤酒,我不舍得看了看柜台上摆着的价值高达五元人民币的沱牌,然后用牙咬开啤酒瓶开,喝了一小口,我喝酒就是有这么个节省的习惯,尽量喝慢点,把花费的七块钱喝回来。

    时间被我一分一秒的消磨过去,饭馆的人也慢慢多了起来,顾客都避免和我座的很近,他们排斥我,大声叫着我的那个绰号——“臭乞丐”

    一个老头从柜台取出一瓶二锅头,和他的一个门球玩伴细细的品起酒来,他们看到我在看着他,所以不满的瞪了我一眼,顺便瞪了柜台上的老板一眼,那眼神似乎在说,“妈的,谁允许你把臭乞丐放进来的。”

    我品尝着啤酒苦杏仁的味道,露出一丝苦笑,我真是他妈的废物。

    上午十点整,一辆黑色加长凯迪拉克开进这条街,引来观望者无数,行人驻足不前,因为小镇实在太小,几年来不得一辆好车,眼前的这辆加长凯迪拉克是极品中的极品,连我这种臭乞丐都给他个面子,看了一眼。但这关我什么事那?我继续喝酒。

    接下来的事可就很蹊跷了,车突然在饭馆门口停下,车门打开,几个西装革履,戴着黑色墨镜的家伙先下来,随后,一个家伙打开后车门,做了一个‘请’的姿势,一个戴着墨镜的老外从车上下来,几个家伙恭恭敬敬的行了90度的屈膝礼,然后老外和几个貌似保镖的家伙径直走进饭馆。

    整个饭馆一片哗然,这是要干什么?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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