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修罗屠场,多情痴郎 大大们有木有想到这个死法,还有更猛的呦 (第2/3页)
周身的鲜血,和喷溅的痕迹,人死后,心脏停止跳动,周身血液流速减缓,直至凝固,是不可能出现此时此地的情形的。
真正的原因是他脖子上气管上那一道小小的,如同新生婴儿小嘴般的口子,伤口的肌肉组织外翻,由于全身血液几近流干,伤口已经泛出了不正常的青白色。
我是真的认不出这个大哥到底是不是张一了,不过我觉得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我是一个正常人,对于一个死状如斯的尸体,毕竟还是提不起哪怕一丝一毫的兴趣的。
我站在房间中央,环顾着四壁上哪些诡异的、猩红的、用鲜血勾勒出的“壁画”。
画风很是古朴,线条出落有致,或长或短,像是人用毛刷之类的东西涂抹上去的。
等等!毛刷?
我霍得转过头,果然,大哥的头发还有下面的毛,都不翼而飞了。
这塔玛的究竟是什么人搞出来的,这也太丧心病狂了吧!
我仔细地端详了半天,终于看出了,那极具抽象派画风的“壁画”画的是神马了。
居然是人脸,四张青面獠牙,奇形怪状的,根本就不像人脸的人脸。
而且当我看出这是人脸的时候,我突然觉得那四张人脸竟然,一时间好像都活过来一样,都直勾勾地看着我、盯着我!
邪异,这是我最直观的感觉,也是唯一能够想到的词,能来形容我当时的感觉的。
看来我必须要离开这里了,现在已经是凌晨时分,如果再等等,万一遇到个什么劳什子的晨练的,那可就百口莫辩了。
所幸的是我进来的时候已经带上了手套,并没有留下指纹,不过我进来了,脚印是免不了了,看来我会去要换双鞋了。
我把我的呕吐物处理干净,又看了看还有没有什么痕迹,确信没有后,又从原路退出了这间诡异的别墅。
落地后,我直接头也没回地跑了出去,直到了彩虹桥边,我把鞋子脱了下来,找了个黑暗的地方,把它用手撕碎,然后直接就扔进了滚滚的运河水里。
从背包里又掏出了我自己的鞋子穿上,这才慢慢悠悠地就近找了家叫绿洲的网吧,躲了进去,至于那双我为了找张一,特意新买的鞋,扔就扔了,毕竟“证据”不能留呀!
次日我一如既往地来到了丫头她家楼下,傻傻地站着。
“小伙子你也别等了,维娜她家真得搬走了。”一个出去溜弯回来的老太太,对我说着。
老太太是丫头她家的邻居,看起来要有六、七十岁了,满头的银发,一脸的慈祥,她的出现使我想起了我已经过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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