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章 光禄大夫 (第3/3页)
但无藐视君上之罪,反而是大明的大忠臣!
陈奇瑜的眼光非常毒辣,一下子看出了黄道周等人的终极目的,说得朱由检心服口服.
朱由检虽然急躁,但并不笨,待陈奇瑜说完,他叹了口气,道:"恐怕律法也套不住笼头,最终还得靠拳头说话."
陈奇瑜回道:"终究是一条路,姑且一试吧,没准关键时候就起了作用."
……
第二日,朱由检令朝廷各部门认真答复光禄院的质询,并且规定,以后凡是光禄院的质询,都必须认真答复,若有推诿者,严惩不贷.
"三翰林"达到了他们想要的结果,欣然走出都察院,返回扬州.
至于各部门答复质询,倒没什么问题,大明官府,办实事的能力不强,推诿的本事倒是一流,三下两下就把责任推到了别人身上,甚至推到了老天爷身上.
质询又没有要求官员必须怎么做,只要有答复,便可以交差,光禄大夫们再不满,又能如何?
别的质询好答复,唯有王大俊的质询最为特殊,无法归到任何部门,最终送到了周延儒手中.
堂堂大明首辅,阴差阳错之下,居然要答复反贼的质询,这算什么事?
这王大俊身为朝廷认可的光禄大夫,却位于反贼窝中,到底是光禄院的制度出了问题?还是朝廷认定天津商人为反贼出了错误?
周延儒当然认为光禄院的制度出了问题.于是,他并未答复王大俊的质询,而是发函至扬州,令光禄院取消王大俊的光禄大夫资格,并责成光禄院修改制度,保证不再出现此类笑话.
最高级光禄院理事会寸步不让,认为内阁无权对光禄院命令,责成,并且顽固坚持,光禄院相关律法得到了皇帝陛下的批红,若要修改,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光禄大夫同意,然后报请皇帝陛下批红.
这已经涉及到立法权的问题,非周延儒所能解决,答复王大俊一事不了了之.
不过,此事引起了黄宗羲,顾炎武等一帮有识之士的深思.
自秦汉以来,立法权就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表面上归属于皇帝陛下,实际操作中却把持在行政机构手中.而且,关于国家基本层面的律法,一般由太祖,高祖,太宗之类的说了算,后世很难更改.
比如,现行的《明大诰》就由朱元璋亲自编撰,通行于世的《大明律》也由朱元璋主持编撰.
事易时移,大明的情况已经与朱元璋时代截然不同,很多律法不合时宜,却仍然被顽固地坚持着.
而且,黄宗羲还敏锐地发现,自从林纯鸿崛起之后,大明几乎一日三变,除了一轩本层面的律法,其余律法都面临着无法跟上时代的问题.
林纯鸿颁布了无数的律法,几乎都由监察府制定,并未得到皇帝陛下的背书,现在也大行于世.
这种状况,显然是应急之策,无法保证华夏大地的长治久安.
黄宗羲等一帮人开始思索,立法权到底应该掌握在谁手中,应该以何种方式来保证律法不会落后于时代?
(幼狮书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