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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正文_第一百九十章阴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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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正文_第一百九十章阴婚 (第2/3页)

三对我竖起了一个大拇指,脸上带着一丝诚恳的神色,语气也是从之前的王小哥变成了王大师,显然是对我很尊敬了。

    就冲他对我的这一番改口,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他两句:  “好了,别扯这些没用的,记住我告诉告诉你的话,我没有半点吓唬你的成分,专卖尸体本来就是一件折寿违法的事情,你这个不仅仅是专卖尸体,还帮别人配阴婚,这种可比一般的专卖尸体受到的惩罚还要严重一些。”

    所谓的阴婚,一般情况下分三种,第一种是还没有下葬前的冥婚,意思就是说,某家死了一个男孩,而另外一家也死了一个姑娘,两人八字相合,那么就可以结成阴婚,一起入葬,这样也算是黄泉路上有个伴了,这类阴婚倒是没有什么后遗症。

    只是这类阴婚却不是那么容易的,首先,这一对死者必须都是成年了,而且双双都未结婚,最重要的一点,还得是八字相合,这八字并不是指的生前的八字,而是死的时候的那个时辰,这叫做阴八字。

    人出生时候的生辰八字全称实际是阳八字,而人死的那个时辰则是阴八字,只是因为阴八字很少被用到,所以平常时候,大家就把阳八字简称为八字,久而久之,一般人就很少知道阴八字了。

    第二种是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男女定亲后,若婚前男子死亡,女子也要出嫁成亲,拜堂时由亡夫姐妹抱“神主牌”和新娘举行婚礼。新娘从此终身苦守空房,称上门守节、未婚守孝。有的女子不愿上门守寡,另嫁男人,但人们认为是第二次婚姻,是“断线女子”。婚后年节要为她的所谓“前夫”祭祀亡灵。

    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阴婚。阴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很少搞这种。我记得爷爷跟我说过一个关于阴婚的故事,有一个女子出生在一个大户人家独女,男的是当地一有名帅哥,但家景不太好,富家小姐不幸早逝,亡去约十日后经6婆说媒,此男倒插门至女家继承家产。旧时风俗,成年男女未婚而亡不吉,有钱人家找活人嫁娶,一般人家是找故去的男女嫁娶,名曰阴婚。此女亡去多时用木架将其架立成礼故双腿悬空。

    阴婚在汉朝以前就有了。由于阴婚耗费社会上的人力、物力,毫无意义,曾予禁止。《周礼》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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