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复式记账和法院改革 (第2/3页)
旭惊问:“什么四柱清账法?没听说过?”
管源章刚来咋到,见他居然不懂,也不敢轻视他,便连忙给张旭普及这个时代的会计知识:四柱清册法。
所谓的四柱清册法,是在北宋初期创立的一种记账方法,到北宋中期,政府和各行各业的工商业者,已经广泛使用了。
所谓“四柱”,是指旧管(上期结余)、新收(本期收入)、开除(本期支出)和实在(本期结存)四个栏目。这种结算法把一定时期内财物收付的记录,通过“旧管+新收=开除+实在”这一平衡公式加以总结,既可检查日常记录的正确性,又可分类汇总日常会计记录,使之起到系统、全面和综合的反映作用;可以说,“四柱清册法”的发明把我国的簿记发展提到一个较为科学的高度。四柱清册法中四柱平衡关系形成了会计上的方程式,这不仅成为我国传统的中式记账法(中式簿记)的一个特色,而且在世界范围内也一直沿用下来。最后,在宋代建立了我国会计史上第一个独立的政府会计组织——“三司会计司”,总核天下财赋收入,提高了会计机构的地位;同时,随着人们对账簿的认识,宋代产生并流行着一些有关账簿的专门用语。此外,“簿记”一词作为我国最早的文字记载亦已见于宋代的文献中。宋代的会计凭证可分为收入与支出两类,皆有正副两联,凭证和账簿都作为重要档案一起由专吏负责长期保存。
此后,在宋代四柱清册法的基础上,我国在明清时代,又先后发明了龙门账和天地合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记账法体系和其历史传承。
“四柱清册”,应该是最早的增减记账方法了,也相当于现代的借贷记帐法。
张旭听了管源章的介绍,不由得一阵狂汗:自己的会计知识,居然赶不上一个宋人。接着便由管源章把大鸡公国这个小政府的各种账目重新四柱清册法进行记账。当然,张旭名下的各种产业,张旭对他们的账目,也都迫不及带地进行四柱清册法,进行了改造。
而张旭兼职的法院,张旭也从上次从大金国来的移民当中,招了一个识字的年青人,充当次席法官,在自己不在的时候,代替自己审理刑事,民事,商事案件。这年轻人名叫项慧君,身材中等,相貌清秀,一双眼睛当中,透露出一股与年龄不相称的精光。
当然,张旭也没有随便就甩手了。大鸡公国,法律当然还粗陋的很,现在凭张旭和那些元老们及各科科长们,当然也是制订不出来什么完整严密的法律体系来。于是,张旭干脆偷懒,先是宣布审判案件的法律原则是:有法依法,无法依律,无律依例,无例依俗,无俗依情。
接着再宣布:判案可以援引大宋的法律体系《宋刑统》以及两宋三百年以来的所有案例。反正这个年代,全球文明程度最高的,当之无愧是大宋,不剽窃你大宋的,还剽窃谁的?当然前提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生效之后,即可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