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百零八章 自食其力就当自己做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一百零八章 自食其力就当自己做主 (第2/3页)

得自己没有慈禧老佛爷的魂力。

    这此,张旭只好另想办法。便开口问跪在地上油的张驴儿:“张驴儿,你是一家之主,是张雪芬姑娘地亲生父亲。你就忍心看着自己的亲生女儿嫁给一个她自己根本不愿意的人,然后整日以泪洗脸么?”张旭指望他这个亲生父亲心生不忍,从而阻止那个张姚氏把张雪芬嫁给王大美做妾。

    张驴儿自从进来之后,一直没说知,好像就是来这儿打酱油的,这时看张旭问他,他哆哆嗦嗦地看了自己老婆一眼,说道:“这事,这事还是听她娘的吧。”

    得,这货原来根本就一气管炎啊,张旭不由得气乐了,骂道:“你这家伙,简直就丢男人的脸。”

    那张驴儿唯唯诺诺道:“是,是,是丢男人的脸。大人。”

    张旭无奈,人家气管炎,那是人家的私事,又不犯法,又不妨碍别人,拿他没办法。只好又问道:“那你前妻什么时候过世的?你又什么时候娶的这个婆娘的?”

    张驴儿这个倒是回答地利索了:“回大人,我闺女十岁那年,她娘去世了。去年十四岁,我娶了她后娘。然后带着她们两个来到这里。”

    张旭继续问道:“那你女儿的婚事,怎么由你婆娘做主了?你这个一家之主,她的亲爹,干什么吃的?”

    张驴儿叹了一口气,说道:“前段日子,她替我生了一个儿子,然后脾气天天见长,家中什么事都要由她做主,我看她正奶着幼子呢,便由着她了。前段时间。说我这闺女年已十五岁了,该找个婆家了。然后她就找了王大官人。”

    至此,张旭明白了。案情很简单,但是怎么判决?判决怎么有理有据,令各方信服,却有点儿难。首先一个难题,便是鸡笼还没有任何法律体系。

    在张旭很有限的法律常识里面,只知道两种法律体系,第一种是荷兰,英国,美国为代表的海洋法休系,或者称为习惯法体系,普通法体系,案例法体系。这套体系当中,没有系统的成文法,都是以过去的案例,为法庭判决依据。如果一个案子,没有过去案例,那么法官就可以依据普通人的习惯行为为依据,创造一个案例。简单的一句话,这是一个法官可以造法的体系。因为法官可以造法,所以这套法律体系,可以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而及时更新,保持法律的适应性和活力。

    第二种,就是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体系,也叫成文法体系。这套体系,有严格而细密的法律条文,法官不能造法,任何判决都必须依据现成的法律条款。如果一个案件,现在的法律条款没有相应的依据,那么通常情况下,法官拒绝受理,并且提交议会,修改增加相应的法律条款。

    现在是十三世纪,这两种法律体系都还没形成,就算形成了,张旭也根本不了解其中具体内涵,只好依着他所知有限的中国古代的中华法系来办。

    中国古人由于儒家一直倡导使民无讼,大多数情况下,都极力反对打官司。老百姓也轻易不会去找官府打官司。但是如果一旦闹上公堂了,那就是大事了。这个时候,不管有没有相应的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