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批评皇帝与被“京师权贵唾骂” (第3/3页)
人缘却一直很好。回到北京后,会审人员只寻“微琐细事”令琦善回答,实际是为他开脱罪责。刑部尚书恒春甚至要将举报人萨迎阿的四名下属当做罪犯抓来,与琦善一同审讯。这明显是违反大清律的。然而对这个建议,满朝无人反对。只有当时兼属刑部侍郎的曾国藩挺身而出,拍案而起,说:
琦善虽位至将相,然既奉旨查办,则研鞫乃其职分;司员职位虽卑,无有传入廷尉与犯官对质之理。若因此得罚,将来大员有罪,谁敢过问者?且谕旨但令会审琦善,未闻讯及司员,必欲传讯,当奏请奉旨然后可。
就是说,琦善虽然权高位重,但既然奉旨查办他的罪行,则自然应该以罪犯待之。举报他的那几个司员官位虽低,现在也仍然是朝廷命官,怎么能像罪犯一样抓来当堂对质?如果举报者被这样对待,将来再有大员犯罪,谁敢过问?况且皇帝只命会审琦善,并没有命令兼审其司员。如果一定要传讯司员,那必须先请旨。
曾国藩“词气抗厉”,“四坐为之悚动”,刑部尚书恒春不得不取消了这个动议。慑于曾国藩的刚直,咸丰二年四月,琦善被革职,发往吉林效力赎罪。
另一个“大名大位”者是赛尚阿。咸丰二年初,赛尚阿等因为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过程中调度不力,日久无功而“交部议处”。朝中众人多力图为之宽减,只有曾国藩“以军务关系重大,议处罪名宜从重者,不当比照成例”。
但会议还是决定从宽处罚。曾国藩不服,“会议罢后,公专摺奏请从严议处。”赛尚阿因此终被革职。
本来,曾国藩在京官中人缘颇好。然而,这两次挑战“大名大位”者,却令他人际关系网出现巨大破洞。因为琦善门生故旧遍天下,与穆彰阿关系也颇深。曾国藩打破了“官官相护”的潜规则,成为官场上的异类。案子审完之后,许多人与曾国藩拉开距离,甚至不再往来。他在官场上的处境愈益孤立。“诸公贵人见之或引避,至不与同席。”在背后当然更是遭到无数诋毁之词。弹劾赛尚阿又得罪了一大批人。因此曾国藩在咸丰二年几乎成了京师人人唾骂的人物。
在北京在最后一段日子,曾国藩动辄得咎,精神十分痛苦,愈来愈想念家乡了。国事颓唐,他百计奋斗,却丝毫无补,不免又一次萌生了退志:
粤西事用银已及千万两而无确耗,户部日见支绌,内库亦仅余六百万。时事多艰,无策以补救万一,实可惭愧!明年拟告归,以避尸位素餐之咎。
在给罗泽南的信中亦云:
计稍迟岁时,即当解组归养,从吾子与孟容(指罗泽南与刘蓉)于万山恬寂中耳。
咸丰二年六月,曾国藩终于得到了江西乡试正考官的外差,他兴冲冲逃离这个让他失望而厌恶的京城,准备从此引退归山。不料刚走到安徽太和县,接到了母亲去世的讣闻,当即换装回乡奔丧,至此正式结束了他十四年的京宦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