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七十一 (第3/3页)
方似乎比起上海来,炎热的更加令人无可奈何!人坐在电风扇不断工作的屋里,脑门子上的汗便顺着脖子往下流!你说这又是受的什么罪了!
颜维这些年随部队带兵征战各地,也赶上过三伏天在南方驻军,但关麟征的部队是一支能打硬仗的王牌嫡系野战军,所以颜维往常即便是在南方的三伏天驻军,却也还大都是山岭郊外地区,跟这城市里的那种燥热还是没法比的。这南京的太阳虽不似北方盛夏的那般猛辣!但现在单说这满屋子的粘湿,就足以让一个男人在面对天仙美女时,都失了兴致!
颜维戴着墨镜,头顶竹草编制的麦色礼帽,在手里一把大号折扇的护卫下,走出了这个能把人蒸熟了的办公室。但具体去哪儿能找到些清凉惬意,他却是没有具体去处的。临起身走出自己的办公桌时,右手习惯性的抓向了放在自己办公桌一边,跟随自己已经很有了些年头的那把勃朗宁FN 9mm 大威力手枪。但颜维想了一下并没有拿起,因为他觉的自己现在已经不穿军装了,那么在现在这个天气出门儿,他不知道自己身上那总共二两重的纺织品上下,在什么地方可以藏得下一把这么大这么重的手枪而不被人发现。
一个特务并不是一名冲锋陷阵的士兵。对于一名士兵来说,在战场上最安全的方法就是在敌人杀死自己之前,先将对方消灭!但对于一名特务来说,他的敌人往往都是看不见的,最安全的方法就是让敌人也看不见自己。
颜维虽干这一行没多久,但显然他已理解到了其中另一种力量的威力,隐藏在黑暗中的力量。
这种环境之下若是身边再跟上一帮子的人,怕是连空气都要被蒸发干净了!颜维只对手下交待说有事要办,便一个人上街了。
走在大街上便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上次在上海与王方凯接头时的那间西餐厅!若是这南京城里也有一家跟那一模一样的洋餐馆儿便好了。那种环境,那种音乐,那杯叫什么来着的咖啡?还有那看着很新鲜的外国女人。
颜维正半闭着眼睛,靠储存在脑海里的美妙回忆,来对抗这湿热的南京九月之暑,便轻微的察觉自己没有系扣子敞开着的真丝汗衫儿,好像被什么给触碰了一下。这烦归烦热归热,但颜维在军中十年,靠着几十场大小生死之战所练出来的那份职业军人的警觉,立刻便意识到自己应该是被人给侵犯了!
睁目定睛一看,自己前方正有一个身材瘦弱的年轻人快步走去,同时便感觉到本来沉坠在自己真丝汗衫儿左下方口袋儿里的那种份量不见了!几乎在瞬间便又感觉到沉坠在汗衫儿右下方口袋儿里的那种份量也不见了!
操你妈的小崽子好把式啊!颜维对于自己那已经不见了的钱包里到底装了多少钱,自己是不清楚的,但右边口袋里却装着两天前,总务处处长萧一城,刚刚送给自己的那块儿进口名牌儿金表——“江诗丹顿”怀表啊!
自打颜维投靠关麟征军中后,钱这个东西便从来没有使颜维上过火!但一个手里头亲自过了几百条人命的堂堂中央军少将师长!嘿嘿!若是就这样的被你一个小毛贼得了这么大的一笔买卖!这个脸却是无论如何也丢不起的!
颜维仗着自己多年来过硬的军事素质与身高体健的自身硬件儿,根本便没有将眼前那个还在装着没事儿一样,快步紧走的瘦小青年放在眼里。只是感觉这穿在脚上的尖头皮鞋,怕是一会儿跑起来会惹麻烦!不过颜维也并没有认为一会儿真要到跑的感觉自己脚疼时,才能解决问题。
“哎!孙子!”
颜维站定身姿,对着前面还在一直快步加速的瘦弱青年大喊了一句,便等着对方在惊恐之余转头相看时,便立刻用自己那强劲的爆发力迅速启动,然后几个大步上去,一把掐住这个可怜的倒霉鬼那细弱的脖子!然后照着他的脸上一拳一拳的打到火消了为止!
这闷热的天气确实令每一个人都想发脾气!
而这个不走运的颜维,估计也是这个倒霉的小贼,在他们南京城里的所有同行之中,被下手对象身份最大的一个失主了!
谁知当颜维话音一落,那个看起来身形瘦弱的青年,居然头也不回的立刻启动!并且马上以闪电的状态加速奔腾了起来!一向自认为军事素质在全中国国军少将级别的军官中,不是数第一也得数第二的颜维,甚至还没来得及让大脑中枢神经给自己的双腿传递启动信号,便看着自己眼前的那名瘦弱青年,已经在街角拐了个弯儿没影了!
你妈你这身子下头长的是腿啊?还是轮子啊?就这速度,比老子手下那个爱养狗的团长养的军犬还快!你这么能跑,咋就没撞死你个小王八蛋呢!
闷热的南京城大街上,颜维就那么的带着十二分怒火与十一分的佩服,右手握着他的那把大号折扇叉着腰,看着那名小贼身影消失的街头,愣的不会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