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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发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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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发第九章 (第3/3页)

7)关闭了宁波市舶司。这一切导致民间走私贸易越来越红火。

    在这种情况下,王直也下海开始了他走私生涯。嘉靖十九年(1540年)王直偕同徐惟学、叶宗满等在广东打造海船,“置硝黄丝棉等违禁货物,抵日本暹罗西洋诸国往来贸易”,牟取暴利。由于海外贸易在当时为非法活动,一开始汪直加入徽州府歙县同乡的许栋集团,召“诱佛郎机夷,往来浙海,泊双屿港,私通贸易。”许栋和李光头相继被明军朱纨剿灭,王直遂另起炉灶,自立为船主。“遂起邪谋,招聚亡命,勾引倭奴多郎、次郎、四助四郎等,造巨舰,联舫一百二十步,可容二千人,上可驰马。”

    到嘉靖三十年(1551),汪直的私人贸易武装已成为中国沿海势力最强的海商集团,拥有兵众20余万人及载重120吨以上巨舰百余艘。这规模,堪与后世的郑芝龙、郑成功父子俩的海上郑氏王国相媲美。这期间,汪直不断地向政府提出开放海禁的要求,期求做一个合法的商人。朝廷不仅未答应,反而派总兵俞大猷围歼,汪直退至日本。此后,汪直开始报复明王朝,沿海抢掠,明政府竟抵挡不住。后来,汪直再次提出开放海禁、通商互市的要求。明政府难以在军事上战胜汪直,就采取了诱降策略。浙江总督胡宗宪将汪直的母亲及妻儿作为人质,汪直引颈受降。政府翻脸不认人,对其先囚后斩。

    明人朱九德在《倭变事略》里对汪直评价曰:“王直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勾引倭寇,比年攻劫,海宇震动,东南绎骚。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恶贯滔天,神人共怒。”直到今天,主流舆论还是这么一个口径。清人张廷玉修《明史》却说汪直“少落魄,有任侠气,及壮多智略,善施与,以故人宗信之”。《明书•王直传》说汪直在民间“威望大著,人共奔走之。或馈时鲜,或馈酒米,或献子女”。明朝平倭将领朱纨发现“三尺童子,亦视海盗如衣食父母,视军门如世代仇雠”。至于“杭州歇客之家,明知海贼,贪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之打点护送”。总之,官方与民间、正史与野史对汪直的评价可以说是截然相反的。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仔细探究起来,不外有二,一是明朝的海禁政策,给沿海民众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甚至是引发他们生活苦难的主要因素所在,故一些民众为了生计,心底里反而欢迎王直等在海上进行贸易或走私的行为;二是海禁作为国家法令,政府自然需要执行和维护,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是坚守原则不放,故官方对王直的海盗行径是打击再打击。

    王余佑认为就是胡宗宪这样的人为了自己的仕途功劳,而扼杀了中国的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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