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收购银行(16) (第2/3页)
五、乙方三家有义务偿还甲方的贷款,根据要求必顺是贷款后两年后偿还,乙方如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利没收抵押物品做为赔偿;
六、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有意见不一致时,详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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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一、乙方三方(王家、邱家、包家)有义务于1987年12月1日开始向甲方交接银行具体事务,封存帐务;
二、乙方三家保证在银行交接中不得使用违法手段窃取甲方合法财产;
三、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帐务信息,并保证帐务的真实性;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位三家子弟做为银行总部CEO;
五、乙方保证提供的银行总部CEO在任职期间不得做危害甲方的任何行为;
六、乙方保证提供的银行总部CEO不得干涉银行任何事务,具体事务交给副总经理办理;
七、乙方保证提供的银行总部CEO必须履行上述义务五年,以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乙方保证不向任何方面泄露甲方为实际管理人即股东信息;
九、如甲方要求更改银行名称,乙方有义务配合;
十、如果乙方需要加长贷款时间,必须履行上述义务;
十一、如乙方未能保证信息安全或干涉或泄露甲方信息,必须赔偿甲方损失5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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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志文看到最终的合同,基本上所有要办的事情都已经办理完成了,现在就看合同履行情况了,拿着合同又仔细看了一下,放下心来,现了这个时间基本上渣打银行百分之百的股份全部落入范世中个人手中,这是一种比较狠的收购方法,一点自由股票都没有留下。
“志文,我们的事已经算办了了,对了你们什么时候开始幕后交接啊,我估计我们的人一刻都不想在那停留了!”包玉钢这会乐呵呵地开起了玩笑,这次合同签下来后,基本可以自己家族的公司能够有五年的快速发展时间。
这次渣打银行基本上要向三家每年贷款高达100多亿港币,足够三家任何形式的发展了,以后即使没有贷款也没有问题了,五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
邓志文想了一会说:“这会你们派谁去银行?我们可希望是一个安心完乐的人,可不是一个野心非常大的人,省得将来有矛盾怎么办?”
邓志文最担心的就是派去的人不安心做菩萨要在公司内乱找事,自己就别想安生了,这种事情是绝对不请允许的。
包玉钢理解邓志文的担心,毕竟这次他们为了收购银行付出了高达210亿美元,谁也不希望出什么事,便笑着说:“你的担心多余了,对了你们有什么合适的人选没有?只要你们同意我们就同意!”
邓志文闻言后,想了想说:“你们可以为我们提供几位人选,毕竟我们对你们家族内的人可是不太了解了!”
包玉钢想一会说:“你要的合适人选有三个人,邱家的三儿,我家孙子邱明远,还有就是王家小女儿王建丽,这个人应该算你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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