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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与子同乐,与子同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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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与子同乐,与子同仇 (第3/3页)

    但是为了让将士们放弃吃猪食的耻辱感,填饱肚子。大公子,大公子以万金之躯,居然吃着等米饭。

    “大公子能吃猪食,我们又怎么吃不得?天大地大,肚子最大。填饱肚子,才是要紧。”胡广儿含泪看了一眼刘循,然后把心一横,一把到达了那火头兵的前边,厉喝道:“盛饭。”

    “诺。”

    火头兵应诺了一声,给胡广儿盛了一碗。

    “好吃,好吃,真好吃。”胡广儿用手扒饭,一边吃一边流着眼泪,大叫好吃。

    “吃饭,吃饭。”

    新兵们沉默了片刻,然后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大呼,顿时,蜂拥一般的到达了那火头兵的前边,大叫盛饭,盛饭。

    “好吃,好吃。”

    难以下咽,给猪吃的米饭,士卒们却是大叫好吃。

    难道,这米饭真的好吃?或者是,士卒们的舌头出了问题了?

    不是。

    完全是因为刘循感动了他们。

    身为领兵校尉,刘循发现了烂米饭事件之后,给予追究,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事情了。士卒们尽管还是不爽,但不敢不满。

    但是因为没有饭吃,就得饿肚子。这米饭虽然烂了,但是吃不死人,还能填饱肚子。

    大公子为了他们着想,带头吃这米饭。

    千金之子,万金之躯,却甘于与他们一起同吃猪食。

    这是何等样的一种感动?

    在这一刻,这一群新兵们真正的认识到了刘循,并与刘循同心,同乐。

    在这一刻,刘循的目光出奇的深邃。

    秦风,无衣曰。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战国时期,秦国的爱国诗篇。意思是说,君王与你们穿着同样的衣服,衣裳,怀着同样的仇恨,一起做一见事情。

    这与刘循今日所做的事情是完全一样的。

    与子同乐,与子同仇,将军,士卒为一体。

    这也就是张任所说的,同吃同住,犹如父子兄弟是一般的道理。不过,那个是需要好几个月才能做到的事情。

    而刘循只花了几天就做到了。

    而且,刘循的计划,不仅如此。

    下一回合,苦肉计。棒打贪污犯军需官,使军心大悦。

    刘循要逆天,要做到张任等名将半年才能做到的事情。

    因为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去闯荡,去厮杀了。

    争霸天下,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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