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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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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上) (第2/3页)

案却很令人失望,原来在这个时代干商人也挺难的,起码政府管理很严格,什么路条茶引准买准卖一大堆限制,可谓层层过水处处伸手,打击压迫真的不是一般的残酷,而且商业在这个时代居然还很有点世袭制的味道,一般混得开的家伙都是爷爷爸爸的商号开了几代人了,相互之间还有什么徽商闽商的老鼠会,关系铁背景深,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插得进去,最致命的是这批家伙虽然有钱但却很受歧视,可以说在上流社会毫无地位可言,要打就打要杀就杀总之生命财产安全很没有保证。林风文科出身,自认为对造玻璃炼钢铁什么的没什么研究,想来想去若是从商的话这辈子很可能就一天到晚挑个担子当货郎。

    否决了前两个想法之后,林风坚定了为封建主义建设事业奉献青春的志向。想来也是,在光荣伟大的十七世纪,还有什么路子比当官更有前途的呢?不是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么?!虽然林风搞不清楚这个“清”是指清廉的清还是指清朝的清,但发财是总是一定的,而且社会形象也绝对高尚,不说什么巡抚总督之类的高级领导,就算能混上个知县知府什么的也好啊,听说这时代的公务员监督机制还不是一般的烂,只要把关系混铁,到时候随便贪污纳贿鱼肉百姓,高堂骏马娇妻美妾,呜呼,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眼前就是一个大好机会,耿精忠马上就得完蛋,而据林风所知,康熙对这边倒没有赶尽杀绝,现在李清流明显能力不足,自己正是可以好好表现表现,拉拢军官,帮他出头管管军队,如果李清流不是瞎子的话应该也会心中又数,最好在他的提携下能在耿精忠这边混个一官半职,到时随大流投靠康熙,顺理成章的成为大清干部。

    现在这支表现得越来越业余的军队已经进入了浙江省境内,朝丽水、金华方向进发,林风也终于搞清楚了身处的地域方位,目前部队已经离开了福建太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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