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潜逃(3) (第3/3页)
混混揍得估计他妈都认不出了,然后票子一摔,说了一番场面话,让两人以后跟我混,两人立马点头认我做了大哥。
这年头,什么义气啥的都是扯蛋,老一套早过时了,只要有钱,小弟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谁会拒绝钱呢。
这两个便宜小弟,又瘦又高的叫狗剩,又矮又胖的叫蛋皮。他们两个的年纪都不大,满打满算,刚年满十八岁。这个年纪的混混大多属于脑残一族,只要说两句好听的,把什么义气和英雄主义挂在嘴边宣扬一番,他们立马就会和狗一样乖乖听你话。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没他们不敢干的。
不过,这两人本来有大哥的,这倒是让我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不得不小心起来。虽然说一群小屁孩,乌合之众罢了,我还真没看在眼里。可好虎架不住群狼,这个年纪的孩子可不能小窥,猛的一塌糊涂,掏出刀子就红眼,为了一根烟就敢杀人,比那些成年人可怖多了。
我给了狗剩和蛋皮一人五百元钱,让他两先给我找了一处安全的住所搬过去,然后旁敲侧击的了解了当地驻防部队的情况。
了解情况后的我,心里隐隐有种感觉,想要快速离开二连浩特,抵达蒙古境内,恐怕没那么简单。不过,这种事本来就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当然不可能简单,我也没想过会简单。
我现在的处境,可谓是极其危险,边境没有完全的计划前,暂时过不去。想要离开二连浩特,恐怕也不可能。刚来就杀了一名巡检员,恐怕全城都在戒严抓我。幸好我换了一副形象,就算列车员站在我面前,也认不出我来。
加上我有意笼络小弟,每日和他们喝酒吃肉,经常给他们钱花,他们渐渐从心底里认我做了大哥。
别小看这些地头蛇、小混混,他们或许一无是处,标准的垃圾。但许多事离开他们,还真办不成。
虽然经历过许多事,让我得到了一个真理,这世上除了自己,没有谁是绝对可以相信的。但只要我手段高明,可以轻松组织一群小屁孩为我拼命。
我知道我的方法有些卑鄙,但活着的人才有资格说卑鄙二字。少年人血液热,头脑不冷静,而且爱做梦,爱幻想。喜欢大手大花钱。喜欢英雄主义。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喜欢口口声声讲义气,为了兄弟两肋插刀。这些都是他们的缺点,只要我好好利用这些缺点,他们就是我手中的枪,指哪打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