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私企想发展,不容易啊 (第2/3页)
发展的方针,在88年的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才通过宪法修正案,这才在法律上明确了sī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地位,在宪法第十一条增加了“ī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sī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sī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的条。
所以,这会儿的sī营经济的地位还是很低的,仅仅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部分,在国内,地位相当的尴尬,这种情况下,想要壮大sī营经济的难度便可想而知了,在87年之前,sī营经济那是一点的地位都没有,投机倒把罪,根本就是为了打击这种经济个体而产生的。
事实上,sī营经济地位的提升,在国内一直是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直到刘洵重生的那个年代,sī营经济在与国企的竞争,依然处于很不利的地位。
另外一个时空,〖〗央在1992年12月的**十四大上,才明确了〖〗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提出要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sī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
不过这个时候,sī营经济的地位虽然有所提升,但是依然还是补充而已,只是补充的对象上升了一个层次而已,根本上的变化还不是很大,但已经让sī营经济的所有者很是欣喜了,起码不用担心因为投机倒把罪而入狱获刑了,要知道,投机倒把罪的量刑,最高是可以直接枪毙的,着实让那个年代的经营者提醒掉胆了很长时间。
sī营经济地位的真正转变是在1997年,1997年9月的时候,**十五大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sī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