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节 过去的故事(2) (第2/3页)
人知道了。
艾雷斯唯一知道的内幕就是,那一切的起源都是一头名为雷比斯的猛兽。
哥德温授命前去漠区支援第三军团歼灭雷比斯,当他回来的时候,那一切和漠区的回忆就全部破碎了。
而艾雷斯,也是从那个时候,原先对于自己兄长的情感只是小小的嫉妒以及更多的尊敬、他的情感从原先的那样变成了嫉妒与憎恨的混合体。
莉莉,那个时候她的名字还只是莉莉?唐纳德而已。作为兄弟两人的青梅竹马,哥德温只是将她当作稍微亲密一些的女性朋友而已,很早以前就爱上莉莉的是艾雷斯。
莉莉的家族——唐纳德世家,掌握了联邦数十家军工厂的大企业家族。当然了,作为父亲的总元帅肯定会为自己的家族与孩子考虑最合适的婚姻。作为诚意,他将自己认为的最优秀的儿子,想要将哥德温和莉莉凑成一对。
对于这个决定,艾雷斯一开始是不反对的。
即使有不甘心,但他也信服哥德温本身拥有的能量。艾雷斯是觉得自己配得上莉莉的,但是如果与哥德温作为对比的话,那他就不配了。但是哥德温反对这个结果,因为他早已经爱上那个漠区的女人了,于是和家族决裂。
人这种生物,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即使主意识已经如此承认了,但是或许潜意识之中还潜伏着不认可的情绪吧——艾雷斯就是这样,哥德温离家出走之后,他一直以来所压抑的情感。
这炽热而又火热的东西如同被地壳不断挤压的岩浆,最终忍受不住躁动而大喷发。但是这份情绪最终随着哥德温从漠区失意回归,最后有遵从了父亲的意志和莉莉结婚之后,这份情绪变成了仇恨。
——他到底把我和莉莉当成了什么?!
艾雷斯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不但是自己被愚弄了,就连莉莉也被愚弄了。
如果哥德温再次拒绝父亲的话,或许艾雷斯还会更加佩服自己兄长的意志。可是第二次被父亲下达了那种要求后,哥德温却面无表情的答应了。
啊,我想起来了,似乎家里还有备用的——就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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