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八章 殖民法案 (第2/3页)
再说。就算中国在谈判的时候,沒有在领土上作出让步,其实俄罗斯都己经占了大便易。因此千万不要被北极熊粗鲁的外表所迷惑,其实这头熊是相当狡猾的。当然现在商毅也将这一招用在了南洋。
南洋秩序就先这样初步确定下來,而其他的事情,比如中国和南洋各国之间的政治军事合作、发生争端怎样解决,经济來往、关税、货币兑换等等事务,则就要招集南洋各国一起协商确定。当然这个秩序是中国单方面确定下來,至于南洋各国的态度,是否赞同中国提出的这个主张,则被南京内阁直接无视掉。能够承认他们现有的土地就不错了,估计也不会有那个国家不知趣,敢拒绝中国的要求。
这些是针对南洋各国的规则,而针对中国在南洋的利益,将南洋地区划分成三个总督区,每个区设立总督府进行管理,毎一个总督府的权力都和以前的吕宋总督相似,总督将由南京內阁指任,但拥有很大的行政自主权,可以自行组织行政机构、官员、军队、关税制度,但所有费用都由总督府自行承担,而且每年都需要向国内上交一笔税收费用。
而三个总督区分别为:婆夷州区,包括加里曼丹岛、苏拉威西岛、马鲁古群岛,总督府设在苏卡达纳;爪哇区,包括爪哇岛、爪哇群岛、东帝汶群岛,总督府设在巴达维亚;金州区,包括苏门达腊岛,马來半岛等地区,总督府设在马六甲。这样一來,也就确立了中国在南洋地区的实际控制权。同时商毅也下令,将南洋舰队一分为二,分驻广州和马尼拉,以维持中国在南洋地区的军事力量。
另外也规定,每一个总督区在年满五年之后,可以向国内申请建省,正式并入国内。
随后内阁又连续发布了三个法案:[南洋移民法案]、[南洋土地开发法案]、[海外岛屿认领法案]。
[南洋移民法案]规定:愿意移民吕宋以及南洋其他地区的百姓,以户为单位,按每户移民的人口数量,chéng rén可以分配一百五十亩土地,并得到一百五十银元的补足,而未成年人也可分到五十亩土地,五十银元的补足,免费发给农耕用具和耕牛,并且免除三年的田税,但移民之后,在国内的户籍将取消,而且所分得的土地不许买卖,耕作三年之后,按国内的标准收取田税,五年之后土地归该户所有,可以由各户自行分配,买卖。
[南洋土地开发法案]规定:只要是中国的居民,就可以自行认领,所有中国所属的南洋地区空置土地,进行开发耕种,认领数量不限,但在认领之后,就要按照土地的数量,向中国zhèng fǔ交纳税收,在领认之后,土地也不得转让、买卖。zhèng fǔ将对认领土地实行保护,并可以使用在南洋战争中抓获的俘虏,做为开荒耕种的劳动力。在开发六年,并交纳了六年的税收之后,土地的所有权归认领人所有,可以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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