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皆是因果 (第2/3页)
学的这个称呼,但是此时郑远清深刻理解了“军爷”这个称呼在乱世代表的意义——兵即是匪、匪即是兵,治世是兵乱世是匪,讲理就是兵,不讲理就是匪。一声“军爷”道尽了乱世军民之间的无奈和辛酸,乱世残兵未必都是混球,有的也是被逼出来的;乱世哀民也未必都是善民,有些人就是贱种,谁善谁恶从来没有标准。
从五个人七嘴八舌的叙述中郑远清明白了事情的经过由来。高大汉子是附近一个村的村民,那个村是个幸存者聚集点。村子是建立在黄土丘陵上的,因为地势复杂,尸乱前是十里八乡的穷山沟沟之一,男人娶不到媳妇,女人嫁出去了不愿意回来。
但是尸乱爆发后,这个地势险要的村子却成了最安全的地方,丧尸想进攻这个小聚集地,必须顺着仅有的一条陡峭的山路往上爬,而上面的人只需要几个青壮汉子用几把铁锹、耙子什么的就能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只要把派头的几头丧尸砸翻,后面的丧尸就跟多米诺骨牌样的从山上摔下去,光棍多一时间竟然成了这个小聚集地生存的充要条件。
慢慢的周围的幸存者就向这里聚集,而那些幸存者同样是男的少,女人多,这和郑远清意识到的情况一模一样。于是那里就从一个三百多人的小村落变成了一个一千多人的小型聚集地,反正黄土地上哪都可以挖个睡觉的小窑洞。至于吃的,村里面的青壮年在一些老猎户的带领下去附近各村各乡打粮食,倒也能顾得住这些孤儿寡母的。
“唉,活死人刚出来的时候,俺村的汉子都以为自己能冲出去,一个个的都向外冲,结果呢?外面是一眼望不到边活尸体,再能冲还能冲到哪?能杀得了一个杀得了一百个?结果反而是俺这不敢跑的和婆娘们活下来了,唉,真是世道变了。”高大汉子抹了把辛酸泪,原来他不是那个村子的常住民,也是逃难逃过去的。
郑远清这次肯定了自己的想法,多年来的电影小说都告诉了民众打丧尸要爆头,于是很多青壮年男人很自然地想到用尖锐的长物体扎丧尸的眼窝、捅下颌骨、钻耳朵等等方法,而且只要有把子力气、胆儿够大确实能杀死丧尸,于是他们就认为丧尸并不多可怕,结果就向外冲,要么是逃命的,要么是想冲出去寻找救援的,然后一头扎进茫茫尸海从此杳无音信。
但是体质娇弱、胆小怕事的女人却因为没法跑、不敢跑,只能躲,然后就躲过了尸乱刚爆发时的群尸扫荡,当丧尸集群散去之后,她们就成了幸存者,于是造成了女人比男人多的现状。
......
群尸扫荡后的小山村生活倒也安全,但是这样的生活在半个月以前被打破了,一群拿着步枪的男人在深夜攻占了这个小山村,枪杀了好几个带头反抗的汉子,还搜罗了一批外来户中的败类入伙,然后他们的头就号称“天水王”,分封手下什么“大元帅、大将军”的,并且给每个人封地,男人当奴隶、女人当丫鬟,漂亮的当他们老婆,开始了占山为王的生活。
昨晚那批人是昨天刚从天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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