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服饰(二) (第2/2页)
月份分别服生麻布、熟麻布、粗白布、细白布、麻冠、麻履、草履、素履等丧服。在着丧服期间女人不得戴有色鲜花,不可涂抹脂粉,也不得穿丝绸衣服,不得使用鲜艳色彩,只准采用白、灰、黑、蓝几色。这些是丧礼的一般规定,根据地区习惯还另有不同。南方比较遵守古礼,比如女人用粗衣时边缘不缝,腰下系麻裙,头上用一条麻布缝缀一侧,呈风帽形状,戴帽后布的两端一边长一边稍短;北方则将白布纽结包在头上,在不缀边线的粗衣下面用白布包鞋,留有鞋跟,父辈留黑色跟,祖辈留红鞋跟。
女装公服
是宫廷中上至皇太后,下至皇贵妃的正式官样服装。其朝服朝褂的具体规定和配套的各种珠宝饰物在《大清会典》图卷中和《大清通礼》卷中都有记载,下面简要介绍一二。皇太后和皇后的冬朝冠为熏貂。上缀朱纬,顶三层。饰有珍珠、金凤、宝石、珊珊等饰物,冠后有护领,垂明黄带;夏朝冠为青绒。皇太后和皇后的金约(用金做成的饰物),上缀青金石、绿松石、珍珠、珊珊等为垂褂物。皇太后和皇后的耳饰左右各三,由金龙衔一等珠:皇贵妃和贵妃的耳饰,宫中贵人耳朵扎有三个孔,配戴三副耳坠。皇太后、皇后、皇贵妃的朝褂,用石青色片金缘,以立龙、正龙和万福万寿为绣衣图案。领后垂明黄绦,饰以珠宝;也有以正龙、行龙或立龙和八宝平水为图案绣文。皇太后和皇后、皇贵妃的冬朝袍用明黄色、披领和袖均用石青,肩的上下均加缘,并有金龙、行龙、正龙以及八宝平水等图案绣文。皇太后和皇后的领约,以缕金铸之,以珍珠、绿松石、珊珊为饰。皇太后和皇后着朝服时胸前挂有三盘朝珠。着吉服挂一盘朝珠,均为珍珠和珊珊等高档饰物;皇贵妃、贵妃和妃的朝珠,是用密珀为饰。这种朝珠共计一百零八颗,分四部分,以三颗大珠间隔,每个部分二十七颗。皇太后、皇后和皇贵妃配有绿色采,绦用明黄色,绣文为五谷丰登。
皇太后、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和嫔的冬朝裙,用片金加海龙缘,红织金寿字缎和石青行龙庄缎;夏朝裙用缎纱,图案与冬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