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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关于热火朝天的打工生涯 (第1/3页)
蔓蔓很快开始了热火朝天的打工生涯。
经人介绍,蔓蔓找了个在商场卖体恤衫的差事,一月底薪五百,卖掉一件奖金两元。又因为她当年在几个市里的业余钢琴比赛得过些名次,所以得以收到两个学钢琴的学生。为了要错开商场的营业时间,一个学生安排在清早,另一个则在晚上九点以后。她对清早的那个学生晓之以理,所谓一日之际在于晨,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又对晚上的那个循循善诱,告诉他晚上睡觉前弹过的琴谱,几十年都不会忘。反正是为了买琴,即使言不由衷也让她觉得格外壮烈。
卖体恤衫的工作倒并不难,无非是对胖子说这件显瘦,对矮子说这件显个儿,所以生意好的时候,一天倒也能卖出十几二十件。自从蔓蔓来了之后,专柜的营业额有很大的起色,那个秃头的中年小老板很欢欣鼓舞了一阵。
然而纵然蔓蔓数学不好,也知道除非她明天忽然变身成了李宁,要靠卖T恤衫在两个月内赚到一万六千块,概率基本等于零。
所以还要找第三份工作。蔓蔓想想自己的专长,只有钢琴一项,最理想是找个卖艺不卖身的兼差。无奈世事艰难,卖艺不卖身就好象卖小笼包没有肉馅儿一样,没什么市场。反之,卖身不卖艺总要更容易些。小笼包没了皮好歹也是颗肉丸子。
没什么生意的时候,她常常望着门口的木头模特这样感慨。别的柜台几乎都是两个售货小姐轮流上班,只有蔓蔓这一家,因为她向老板拍胸脯打了保票,只有她一个,没有吃饭时间,没有偷懒时间,有的是大把没生意的无聊时间。
商场的规定,是只准站不准坐。还好门口站了那么一个木头模特,对着他感慨的时候,时间会过得快些,脚上的水泡也不会那么痛。更何况那个模特瘦瘦高高的,朗眉星目,长得依稀有几分秦越的样子。
蔓蔓卖的T恤是属于常常出现在农民企业家身上的那种,穿在那个木头模特身上颇有些滑稽。有时候蔓蔓会偷笑,如果她买一件这种山寨T恤给秦越,他会是什么反应?虽然会很可笑,他估计还是会满不在乎地穿上,然后大摇大摆地出门继续倜傥,倒是她跟在后面会觉得碍眼。
正如王菲阿姨所言,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有种随风潜入夜的本事,蔓蔓站在角落里偷偷捶腿的时候,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秦越爱耍些浪漫的小把戏。比如他们一起逛街的时候,蔓蔓看中了什么小玩意又没舍得买,他并不即刻帮她买下,而是在她不在时才去,又偷偷地藏在她书包里等着她发现。又比如考试前蔓蔓看书看得昏昏欲睡,会忽然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在她书上写了字:“热烈庆祝认识林蔓安第23天!”翻到下一页,他又写道:“现在醒了吧?”
又有那一次,他约了她在莫名其妙的冰淇凌店见面,然后又不出现,害得她一个人气哼哼地吃一大碗香蕉船。好不容易吃到了底,忽然收到他的短信:“快吃完了?看看碗底。”原来跑了那么远,只是想让她看看碗底那粉红色的“I Love U”三个字,而他就躲在哪个角落,偷偷拍下她感动得无语凝噎的样子。
当然还有他的吻,时而温柔的,时而热情的,参杂着阳光的温暖清香,想起来都让人脸红心跳,脸红得有一次一个走沧桑路线的农民企业家竟然走过来直勾勾地盯着她问:“小姐,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无语啊,她又不好说其实她放电的对象是门口的那个木头人,大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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