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经济(下) (第2/3页)
其中四成必须留给东海国中将士、官吏还有百姓。其余三成才对外出售。同时大王还说了,凡持有三家新钱庄股权者,都有优先购买东海国中各大作坊股权地优先权。这些作坊,包括车坊!船坊!玻璃工坊……以及香精工坊!”
众人脚下地地库中,依然摇曳。
在大惊过后,陈正汇很快便恢复了平静,脸上看不出丝毫异样,只是在晃动的中,却是有些忽明忽暗。
陈正汇与赵瑜君臣相处这么些年,赵瑜若有什么决策,就算不明说,他也很快便能看透内里地详情和赵瑜的用心。赵瑜此举,不外乎收买人心,把只属于自己地财源分给东海国众,同时再把对岸的官宦豪绅都拉上东海的船,日后的行动必然少去不少阻碍,而召集那些海商便是第一步。
此法不可谓不佳,只是……有些操之过急,也未免太大方了点。
作为东海国相,他很清楚赵瑜要卖掉的那些产业有多少价值。香精、玻璃、车船等工坊每年给东海带来的财富远比几十万农户要高得多,而铁场、铜场则是东海国的根基所在。而且这些工坊矿场的产值每年还在不断高速增长,卖掉这些,等于是卖掉一群下金蛋的鸡。至于东海钱庄,更是掌控东海财税关键,比起有名无实的户部尚书,东海钱庄总掌柜陈秀安才是东海国真正的计相。
不过陈正汇也更清楚,赵瑜所要发卖的这些产业都是东海王名下的私产,如何处置并不需要经过他这个国相的同意——蔡后、陈妃比他更有资格说话——赵瑜既然说出了口,便代表他已经下了决断。但赵瑜所说的作为东海之主,片天地都是我的,没必要营于锱铢这句话,却让陈正汇很不以为然——一旦这些产业发卖出去,其出产所得,可就不再姓赵了。
在大宋,官产私产析分得很清楚。这个时代虽然没有什么物权法。但出自于唐太宗《大宝箴》的那一句:以一人主天下,非以天下奉一人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子民地财产并不是君主的,而天下财税也不是给皇帝享用的。
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只是说得好听罢了,天下的土地只是受天子管辖,而非天子私产。虽然被称为官家,但官产却不是皇帝家的,就算皇帝也不可能把官库当作自家的钱包来挥霍。
皇帝可以把皇家名下的田地、庄园、府邸赐给臣下,但他却不能把随意把百姓的土地收归自用——当年太宗皇帝要扩建宫室。便是因为宫城边的百姓不愿动迁,而最终放弃。
官产,包括田地、屋舍——一般都是没有了继承人的绝户或是犯罪被罚没地产业——不论是发卖、还是租给他人。所得的收入,都归入官库。天子要动用,除非政事堂同意,但一般来说,却都被宰辅们喷上一脸唾沫星子。
而在东海国,也并无例外。赵瑜一家的开销皆是出自于内库,至于官库,则是用来支付军费。官吏地俸禄以及各色行政开支。以天下财税济一人之用,乃是昏君所为。或者说这么做的必然是昏君——北面的那位正是如此。虽然陈正汇相信这个道赵瑜应该是一清二楚,但毕竟早前未立国时,东海的一切都是赵瑜私产,保不准他还留有什么误。
“大王!钱庄的利润和这些工坊的产出都是内库收入的主要来源,少了这些收入,只靠每年几十万贯的钱息,支撑义地开支都有些勉强,官中、军中的年节赉赏怎么办?战后地封赏又该如何处置?”陈正汇神色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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