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改制(四) (第2/3页)
部分战乱时期之外,都没有变过,而这也是当时曾炩立下的规矩!第一界上议院额定议员人数为一百零一人,其中皇族,包括北疆各地番王五十人,另外,再从公卿列侯大士族中选出五十一人组成。说白了,这是曾炩给那些被削去了权利的番王,以及准备要对付的列侯士族的一份礼物,也算是稳住他们的一种办法吧!
当时,上议院的职权还是很大的,这相当于前面过渡政府的内阁(当然,不是新组建的内阁)。上议院有权要求核查政府预算,支出。并且有权调查官员,提出对官员进行弹劾,如果得到大多数议员的支持,那么就能弹劾政府官员。且,上院只要有五位议员联名提出奏章,就能提交皇帝亲自过目,向皇帝提出治国,修政,以及行政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另外,每年,上议院将组织一次对地方政府的审查,如果发现问题,可以直接转交司法机构审查,中央政府无权过问!如有国家大事,上议院议员带表(由此产生了后来的议长)有权参与政府决策。
这些权力让那些失去了大权的王爷,以及贵族得到了满足。当然,实际上,他们最主要的还是监督权,并无实际行政权,且要想弹劾官员,还必须要得到皇帝的批准!说白了,而皇帝都是听从曾炩的,这权力最终却是落到了曾炩的手里,上议院的权力只是好看不好用的东西而已。不过,曾炩也需要上议院,有了上议院的监督,也更能够约束官员的行为!
成立上议院的决议很快就得到了通过,毕竟番王,贵族的影响是不小的,曾炩给了贵族新的权力,他们自然很是高兴了!
组建上议院花的力气不大,可接下来,曾炩要做的事情,就受到了很多人的反对,甚至连一些原本支持曾炩推行新政的大臣都在怀疑,曾炩这么做,就是在削弱官员的统治权,如果官员手上的权力不够大,还怎么治理天下?这就是成立单独的行政机构,将官员行政大权与司法大权完全分离!
这次,曾炩做得很彻底。要完全将行政与司法权分开,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办法就是提高司法部门的地位。
曾炩组建了检察院,并且将检察院主检察长提升为正二品官员,由权调查政府一切官员。另外,还组建了最高法院,主掌审查权,任何重大案件都必须经最高法院审核,才能最终定案。而最高法院院长也被提升为正二品,极大的提高了司法机构的权威!
最重要的是,曾炩将执法权从地方行政官员手里夺了下来,单独成立执法部门,即警察总局!最初的警察人选其实就是从军队退役人员里挑出来的。另外还在政府中专门设立了警察部(后改名公安部)。这就让执法这一层成为了司法与行政两大机构中的一个过渡部门,执法官员既是行政官员,也是司法官员,其双重身份,决定了其重要性!
成立了最高法院(下直属各州、郡、县地方法院),最高检察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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