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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能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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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能吃的原因 (第3/3页)

,他知道,自己只是尔托斯的一个寄生体,尔托斯的母皇生成的那个孢子应该是完全将他的意识抹去的,只是由于时间的流失,环境的变迁,尔托斯孢子中的这部分功能被神奇的抹去了,不然,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刘蒙这个人了,有的只是那个知道疯狂扩张,疯狂攻击的尔托斯。

    但是,命运这是这么的神奇,于是,作为被寄生的刘蒙,却拥有了寄生体所有的能力,并且完整的保留了自己的意识,并且继承了尔托斯的能力。

    在继承并掌握了尔托斯所拥有的全部能力后,刘蒙知道了自己变化的由来,首先,能吃,是尔托斯种族的一种本能——吸收,将一切物质吸收为自己的能量,而比赛前在公家车上开始出现的那种可以全方位掌握自己身边一切的能力,是自身分裂出来的一些原始孢子,这些孢子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定义他们的进化方向,然后在极短的时间内,进化成长成功。

    现在分裂出的那些孢子,就散布在刘蒙身边几十米的范围内,如果能力足够,刘蒙可以让他们瞬间成为傲视银河的战争武器,但是他很悲哀的发现,现在他最缺少的,还是能量,而要补充能量,最原始的方式,就是吞噬周围的东西,让自己的能量短时间内得到一个质的飞跃。

    只是,在刘蒙心里,自己还是一个人,他不会用这种粗暴的方式,于是,就只有另一种方法,间接的吸收周围的能力,如,吸收阳光。

    于是,刘蒙就将自己身体周围的所有孢子,全部重新定义,转换为一种透明的,如雾一般的生命体,然后将他们送到2000米的空中,完全伸展开来,每个孢子转换的生命体,在空中伸展为厚度不到一微米,但是面积却能达到几十公里的一个极薄的薄膜,覆盖在自己的头顶,这数千了孢子扩展开来,竟然覆盖了周围几个省了,他们会将周围几个省的阳光,在经过他们这层薄膜的时候,吸收掉其中的10%的能量,储存起来,为以后做准备,其他的依然可以穿透过去,照耀着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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