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十七章 初战告捷(下(2)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十七章 初战告捷(下(2) (第2/3页)

征服了中东地区后,特别喜爱这种军刀,那些贵族无不是以拥有这种军刀而自豪。胡奴儿这个身经百战的勇士自然是千方百计也要弄上一把两把的。

    大马士革,地中海,埃及这些地方,文天祥他们原本是不知道的,李隽进行战略部署时提到过,他们无异于上了一堂免费的地理课,心中有数,万万没想到今天干掉的居然是具有如此辉煌战绩的精锐部队,无不是心中暗喜。

    李隽正要进一步给他们解说,一个士兵骂骂咧咧的声音传入耳里:“你他娘的臭鞑子,真******骨头够硬,就是剩下一条胳膊也要砍老子一刀,伤得这么深。”李隽寻声望去,只见一个高个子士兵正把一只握着弯刀的手臂往地上扔,扔在地上狠狠地踩起来,他手臂上的鲜血随着他的摆动飞溅。

    蒙古军队凶悍,悍不畏死,这在史书上记载得明明白白,李隽今日亲见,方知史书所载一点不假,要想招降他们是不可能的,才决定杀掉他们。但是,李隽的内心对蒙古士兵大无畏的精神非常钦佩,这应该是蒙古军队能够横扫欧亚大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阻止那个士兵道:“够了。他都死了,你就不要再糟蹋他的尸体了。他也是勇士,要对他尊重点。”

    士卒万万没有想到李隽的耳音好,居然听得真切,吓得不得了,解释道:“皇上,我我我不是不尊重他。他明明死了,就这手臂居然也要砍我一刀,是有点气不过。”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李隽理解地说,心里想的是:“我当年在朝鲜战场上看着战友们一个个地倒下,心里对美国鬼子的痛恨只比你强烈,一点也不比你差。”

    李隽走过去,拉起士兵的手臂一瞧,这一刀伤得真的是不轻,居然见骨头了,道:“伤得真不轻。等会,我叫太医给你送点金创药,涂上去就没事了。”

    一个普通士兵居然用到太医配制的金创药,在两宋历史上不是绝无仅的话,也是少得不能再少了,士兵一下跪下来,道:“不不不,皇上,我我我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