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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一节 新政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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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 第一节 新政布施 (第2/3页)

确定并得到张作霖以“试行革新区”的特许,全面展开改制后,刘铭九又再八月颁布了减、免杂税、苛捐命令,来刺激管区内的平民从商和垦荒、开矿和发展渔牧业。跟着九月又颁布命令,任何人开垦荒地,全部给予免除全部税、捐一年的鼓励政策和三年内半税,更加刺激了各地流离失所的贫民近乎疯狂的冲向了凌南县。

    又宣布进行第一次三县地方议会选举,并明确的说出了“四三三比例”,即资产阶级、地主阶级占四成,文化、军队、司法和保安团占三成,平民阶层占三成。并在三县正式成立了检察院、法院。大批北京、天津的大学生、中学生的涌入,让刘铭九的地方改革很快得以顺利的开展起来。

    再下来的十月,刘铭九再颁布了《草场保护条令》、《招商奖励条令》、《教育发展条令》、《农田水利管理条令》、《廉政管制条令》、《吏治选拔办法》和《刑法惩戒办法》后,“凌南垦移潮”进入高潮。

    到了第二年,也就是1922年的1月,刘铭九的县长竟然是已经经过十月已经完成的三县地方议会选举产生的议员们投票先行通过的。这也让刘铭九成为东北地区,乃至真个北洋时期中国第一位真正民选县长长。半年的革新改制后,刘铭九一上任就宣布军、政正式分开和在凌南境内全面禁毒,并从天津、上海等地请来了一批西方医生成立了凌塬市第一强制戒毒院,开始全面禁烟。同时也根据第一届议会的投票通过后,一次颁布了四十八项地方性法令。而上一年的烟土,则统一由县政府指定的建兴公司同意收购并销售,实行了末年销售管制方法。价格合理,百姓也好、军垦也罢,也就没人再去多想些什么。

    第一次分化权利正式设立了县级的财政、税务、工商、国土、民政、社会保障、人事、劳工、农林、渔牧、文教、卫生、水利、粮食、交通、建设、司法、警察、消防、商务、团练、审计、物价、监察二十四个局,并确定了县议会的权利,由前任县长邓志嵩当选议会议长,在政治上实际性对县长以及政府人员进行约束。同时设立了检察院、法院,经过张作霖批准后,宣布凌南县的审判、公诉具有终审裁决权。多达一千两百名的大学生、高中生也纷纷成为“凌南新政“的急先锋,但是刘铭九在招募这些人的时候,首先一点就是,禁止参与任何政党、禁止有任何政治派系、禁止参与任何政治活动。两千四百多人来投,满足了这三禁的只剩下了一半,但却成了新政真正的推动大军。

    到了二月,刘铭九砸出一百二十万巨资,正式从北洋政府拿出了准许建立的许可,发动建昌本地富豪、京、津、沪和青岛等地的商人,融资高达五千四百万银圆成立了凌南发展银行,优先向垦荒人和来凌南兴办实业的人士发放一成半至少两成的贷款,年限最高限制在三年。凌南发展银行中,刘铭九以县政府名义投入三千两百多万,使得县政府持有了五百四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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