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五章 汉人界定 (第2/3页)
对军队的各项制度有一个基本的认识。这样一来,如果战事需要进一步增兵的话,新兵也能更及时地投入前线作战,从各方面都极为有利。而每年一个月的军训虽然对他们的学业有些影响,但这个代价还是值得的。
就在赵抗将手头不能拖延的要事安排好,准备前往临安成婚的时候,一件别人眼中的“小事”,却令他又多在国内逗留了接近一个月时间,差点就将婚事拖到下一年去了。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塔塔尔出身的团长因为不忿某同僚屡次称其为“蛮夷”,借着酒劲将其刺死。军法官认为这件事中死者屡次侮辱凶手,而且带有强烈的民族歧视色彩,对这次惨剧也负有相当的责任,所以主张对那位塔塔尔出身的团长轻判,希望准其将功赎罪。由于团级以上军官的处置必须上报赵抗批准,所以赵抗才在出行前夕得知了此事,但他对此事的处置方式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什么?”,那名姓吴的军法官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赵抗,差点就说出“陛下您是不是搞错了?”这类大不敬的话了。
“我这样处置自然是有道理的,巴天虎(获得国民身份的胡人都得给自己取汉姓汉名,不过这名字......)团长既然已经获得了国民身份,那么他便也是汉人,所以李星参谋的那些话便不存在民族歧视的性质,而应该是诽谤污蔑。对同僚的诽谤污蔑,巴天虎团长应该找你们军法官起诉才对,而不应该私下解决。就算他被怒火冲昏了头脑,也应该采取公开决斗(赵抗的发明,用来解开仇恨极深者的怨恨。)的方式,而不是装着酒醉下黑刀!”,赵抗沉声说道,“按照军法规定,巴天虎团长是应该处死的,不过这件事之所以发生,与你们军法官对军法理解不深、解释不明也有很大关系。所以,我要罚去你三个月的军饷,巴天虎所在团的军法官则要罚去半年的军饷或是重责二十军棍,任其自选。”
出于同样的原因,巴天虎虽然受到重罚,但好歹免于一死。不过这重罚还真不是一般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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