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六章 专利法案 (第2/3页)
抖,对于他所处的阶层来说,无论是作为商人,还是作为工匠,从来都没像现在这样受过重视,更别说其中还涉及到巨大的利益了。
赵抗规定,每项独创性的发明或者技术改进,都将获得生产的垄断权,称为专利权。专利权的持有者既可以完全独占该产品的生产权,也可以特许别的组织、机构或个人生产,而他们则通过这种授权获取可观的经济利益。除了授予生产许可以外,专利持有者还可以将专利权本身进行转让,既可以完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比如只将南宋境内的专利权转让,这是可以的,但为了避免管理难度过大,部分转让只限以国家为单位,直到十数年后这一标准才下放到行省。专利权一般为自行申请,只有赵国朝廷才有权力进行审核并批准,而持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家族、一个团体(比如工场、钱庄等等)、甚至是一国政权(只限国家级别,因为皇族一脉相承,不容易出纠纷。)。赵抗还特别标明,这项法案适用于天下所有国家,从某种意义上说,赵国无疑又多了一个开战的理由......
专利权这东西自然也是陆仁临死前告诉赵抗的,自然也一样是只有大概轮廓,可是赵抗为什么会拖到现在还正式颁布呢?首先,由于陆仁说得实在太模糊粗略,赵抗不得不对其进行解读和扩充,这就花了不少时间。但是赵抗拖到现在的根本原因并不是这个,经过赵抗的分析,专利权这东西如果严格执行,会使得各国之间技术水平的差距越拉越大(是指在强国可以毫无顾忌地依靠暴力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不要有误解。),而当时赵国还没完全从地震中恢复过来,新兴国家的底子也比较薄,技术水平方面与南宋仍有着相当的差距。如果那时就颁布并迅速推行的话,等于是为南宋做了嫁衣,而赖帐的话又会影响自己公正守信的形象,绝对是得不偿失。虽然审批权是在赵抗手中,但作弊太明显的话,影响可是很坏的,赵抗才不会那样蠢呢。但是现在的情况已经完全不同,赵国不但从大灾中恢复了过来,而且各项政策举措的成效日益显著,赵国在很多方面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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