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柳宗元6 (第2/3页)
郭橐驼,一个抓蛇的,一个种树的,就这两个小人物,他们所经历的事情,经过柳宗元的发掘发现,提炼以后,总结出来唐代的政治有着两大弊端,而且这是非常要命的、本质的弊端。柳宗元给一个木匠写过一篇传记,叫《梓人传》。柳宗元说自己当年年轻的时候,在长安工作的时候,有一个姓杨的木匠,这个木匠很特别,第一,柳宗元看他们家桌子腿儿坏了,说你怎么不修修,你木匠啊。那人说我还得请个木匠来修呢。那说你怎么不会啊?(木匠)说我不干这个。说你们家里头怎么就连个刨子、连个斧子、连个锯子都没有,只有一些墨斗什么之类的测量工具?说我看你这样子不像是个真木匠,像是个冒牌货。这老杨不高兴了,说你别这么说啊,我要给官府里打工,官府给我的酬金,相当于一般人的三倍。我要给私人打工,包个工段,我的酬金相当于这个工作团队里边的三分之二还要强呢。柳宗元很纳闷了,就觉得这个人吹牛真不用上税,这怎么可能呢?你自己什么都不会,连桌子腿、凳子腿都不会修,你的工钱比别人高?哪有这么牛的事啊?这人还真牛。为什么呢,那一年啊,京兆尹修政府楼,也就是长安市市政府修楼,柳宗元看见这位杨木匠就在工作的现场,这木匠在干嘛呢?第一,他站在那儿,周围站了、围了一群的其他的木匠,大家都看着他,他在墙上画了很大的一幅这个政府办公楼的设计图纸,然后,对于那些建筑的材料进行认真的甄别。过一会,给甲木匠说,你去,拿斧子把这块木头砍了。又给乙木匠说,你去拿锯子把这块木头给它剧咯。指派所有的木匠干这个、干那个、干那个,分工特别明确。凡是干得不好的,当场就训斥,毫不留情。凡是干得好的,当场给予肯定,也绝对不会隐瞒他的工作。干得是热火朝天啊,分工明确,等到最后末末了,这楼盖起来了,大梁上要落款,这楼是谁建的的,时候,就这老杨的名字写在上头,其他的木匠都不能具名。就这么牛啊,是吧,人不动手、只动嘴,就把事全办齐了。柳宗元这才知道,原来这位爷,人家是整个这个楼的总设计师、总建筑师,难怪他用不着修桌子腿呢,他关心的是大事、大局。
柳宗元就很有感慨,为什么有感慨呢?在他看来,这个杨木匠,那都是个宰相的材料,为什么,他设计总的建筑图纸,这就好比宰相制订政府的若干年的发展规划纲要一样,是吧,政府要发展、要规划、要设计总的蓝图,这就跟木匠设计建筑图纸是一样的。第二,这个木匠,他对所有的、其他的木匠,是让他们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发号施令,是令行禁止,这就好比宰相把政府整体的工作,分派到各个部门,然后去具体地实施。第三,这木匠有个特点,老杨,他把工作分下去之后,绝不搀和具体的工作,绝不干扰具体的工作。这就好比一个宰相,把任务分给各部门之后,交代清楚之后,那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绝不干涉具体工作。这个木匠从来不会,看见这个人锯木头,哎,你这锯得不好,我帮你锯。或说你砍得不好,我帮你砍。他不弄这个事,他举重若轻,只关心大局,只看整体的建筑的结构。所以柳宗元总结了一句话,叫什么呢:
“梓人之道类于相,故书而藏之”——柳宗元《梓人传》
这个木匠的道行,就是跟宰相差不多,所以我才把他的事记下来,收藏起来,以便于将来的政府官员看到之后有所借鉴。柳宗元曾经在给朋友的一封信里头这样说:“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柳宗元《送薛存义之任序》
你知道一个地方官的职能是什么呢?他就是给老百姓当仆人的,他不是到这个地方上去鱼肉百姓的。所以我们说,柳宗元在这个问题上,在这个关键的问题上,他脑子非常清楚。他还举了一个非常漂亮的例子,他说,一个官员和老百姓的关系是什么关系呢?官员就好比是老百姓花钱雇到家里边的一个管家,好嘛,现在唐朝的官员做了官之后,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这就好比说我花钱请了一个人到我们家来当管家,这个人不但不干活,反而偷我们家东西,你说这样的人该不该打?该不该送官?该不该判刑?当然应该。柳宗元说,那现百家讲坛在为什么唐朝的老百姓治不了唐朝的官呢?因为这老百姓跟官之间的距离,这种落差太大了。但是这个道理对不对?道理是对的。那就好,只要道理对,那唐朝的上上下下的官员该不该好好地反省反省,到底怎么摆正自己跟老百姓之间的关系,你要是一天摆不正,你再勤政那都没用。你只有摆正了关系,你的政治、你的政策、你的措施才能收到好的效果,不然就是南辕北辙。
你看,我说了,这就是柳宗元给小人物写传记的一个很强大的动因。柳宗元少年得志,很快被贬永州和柳州,他一生在政治的道路上是个悲剧,他如何才能够让自己在这个悲剧的情境当中,心灵得到稍稍的缓解呢?正是从这些小人物的身上,他发现了宝贵的、智慧的光芒,这就是他为小人物写传记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接下来大家可能就问了,说柳宗元他不是年轻的时候就仕途很顺畅,后来虽然被贬了,但是在永州也做过司马。在柳州官做得比较大了,是柳州市的市长,他不能光说不练啊。他有这么先进的理念,有这么好的想法,到底他作为一个政治家,有没有什么具体的作为呢?有没有什么实践呢?让我们见识一下。我们说确实有,柳宗元在柳州办得最大的一件事,就是杜绝贩卖人口、贩卖奴隶。我们大家知道,在唐朝,法律是严禁贩卖奴隶和贩卖人口的,但是在柳州这样的贫困地区,贩卖奴隶和人口的行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但是主要表现为两种形态:第一,家里头穷啊,穷怎么办呢?穷就得借钱,借高利贷。可借了高利贷你得有所抵押啊。你说咱们现在买一个房子或者买什么,你都有抵押,银行得有抵押,是吧,抵押了然后你才能贷款。拿什么抵押呢?他们的风俗是,把自己的孩子,儿子、闺女交给对方,抵押。这里边有一个诀窍,抵押了之后,比方说我借了你100文钱,到了规定的时间,你还没还这本金,如果有一天,你借的钱的利息也达到了100文,跟本金相同,那对不起,您这俩孩子,儿子闺女都归我了,做我的奴隶,跟你就没关系,等于是把孩子就卖了,这是一种。
第二种是什么呢?还是穷。因为太穷了,养不起孩子,等孩子长到七八岁的时候,就把孩子卖了。有的人家什么呢,卖了孩子,你不能生一个再卖一个,为了要挣钱再生再卖,他没孩子卖了怎么办呢,他就绑架别人家的孩子,把他卖掉,卖为奴隶。有的成年人也被绑架,甚至有的身体比较强壮的少年也参与绑架。这种绑架的风气跟刚才前面做抵押的那种风气,在当时在当地,都已经是“蔚然成风”,所见不怪了。当地的官员也是麻木不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管他呢,只要老百姓别闹事就行。所以当时主要就是两种倾向。
那么针对这两种情况的第一种,柳宗元是有作为的。他想了很多办法。首先他想什么办法呢,他想这欠钱那一方实在是太穷了,他还不起。那么就从政府的角度考虑,能不能给他一定的补贴,帮他把这钱还上,但这个办法很被动,因为你这不是长久之计啊。他想了一个变通的法,你不是说我孩子给你做抵押了吗?当人质啊,行,我没钱,可我们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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