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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匠户 (第1/3页)
饭的空档,吕决从那女仆嘴里问出她叫文幼娘,那名黑,具体姓什么她说她也不太清楚。
文幼娘是个很热情的女人,她还从自己家里带来了一坛自酿的米酒放在桌子上。吕决的酒量和乌杨丽娜比起来只能说是一般,并且他知道这种米酒虽然喝起来好像比较淡,但后劲特足。于是便端着酒碗一边小口小口的喝着,还一边同站在对面的韩幼娘说着话。乌杨丽娜却是一碗一碗的使劲往下灌,似乎从来不知道什么叫酒精似的。
吕决和文幼娘的谈话就是从这坛米酒开始的。
“幼娘,”吕决说道,“马老爷对你们可真好,你们还有闲钱拿来酿酒。”
文幼娘说道:“少爷有所不知,我并不是马……马老爷家的奴仆,而是这夏家营的匠户。”
匠户是中国古代从事手工业生产的专业人户。
从唐朝开始就有了番匠制度。到了宋朝,匠户社会地位开始降低,甚至根本就不当成一种正式户籍来管理,官府往往以强差强雇的方式役使。元代时骑在马上的蒙古人多少认识到了工匠(主要是铁匠、皮匠和布幔匠)的作用,这才又逐步恢复了匠户的户籍。元朝的匠户数量非常之多,仅制造建蒙古包所用毛毡的工匠就在二万户以上。元初的各种工匠居统计加起来竟达到了四十多万户。元世祖忽必烈平定江南以后﹐一次就解散工匠三十万户。经过拣选﹐留下的也有十万户左右。此外﹐还有隶属于诸王投下地大量没被统计的匠户。
匠户上工时﹐“每日绝早入局”﹐在官吏监督下造作﹐“抵暮方散”﹐工作很辛苦。其中有一部分人全家入局造作﹐他们多是原来被俘的工匠或被逼为工匠的俘虏。除了官府发给地盐粮和偶尔赏赐地衣物之外﹐没有其它收入﹐因而生活艰难﹐衣食不给﹐常常发生卖儿卖女的事情。
明朝初年,匠户制度和元朝差不多。人数也在十二三万左右。由于匠户在作访中要受到官吏地层层盘剥,工匠中常有怠工或逃亡的情况。天顺十年﹐工匠逃亡多达三万八千余人。明政府一方面设法招抚﹐一方面将逃亡匠户发往卫所充军。可就是这样,也挡不住匠户们地逃亡行动。到了成化年间﹐明政府被迫下令:不愿出役的匠户可以折收银两,一般在六钱到九钱之间。交了银子。可以不用去当班。嘉靖四十一年﹐明政府加大了物资的采购量。各种物品对匠户的依赖程度有所减轻,因此便进一步改革匠役制度。但匠籍制度并没有取消。随着明末商品经济的发展﹐各种物资市场采购量的加大,匠户对于朝廷的人身依附关系越来越松弛。到了清初。商品经济更加发达,清政府从市场上采购物资倒比养一帮子匠户便宜的多。清顺治二年,大清政府宣布废除了匠籍制度。
吕决把酒碗往桌上一顿说道:“匠户?我记得在顺治初年匠籍制度不就废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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