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青州的发展 (第3/3页)
提供好一点的条件,我是不会反对的。再穷也不能穷教育啊!”张辽说着,却想到了后世那几个因为全民教育的普及而成为强国的国家,德国,美国,还有中国的世仇日本。他们都是因为重视教育,才让他们各自在不同的时期走上了强国之路,而德国和日本更是在国家战败,经济崩溃后依然凭借着完善的教育体制而重新崛起。这样的例子,又如何能让张辽不重视教育呢。
“我也只是说说而已。不过使君刚才说‘再穷也不能穷教育’,这让宁甚为钦佩,对使君的慷慨,宁要代尚未入学的学子们感谢使君啊!”管宁的态度很诚恳,他甚至还向着张辽躬身施礼。
张辽眼疾手快,将管宁一把拉住,他看看周围,众人正忙着参观公学并没有注意到他这里,张辽吐出一口气说:“幼安,你这是要折我的寿啊!你身为我青州典学从事,可是堂堂一方学政,青州的学子都是你的学生,你将来桃李满天下时,可比我这个只知杀人、赚钱的粗人强多了。”
“你,杀人、赚钱?”管宁乐了,他憋着笑说:“使君,你可是康成公的弟子,千万可别妄自菲薄!”
“呵呵!一时失口,一时失口。”张辽有点不好意思,他将话题岔开道:“我看这些屋子的采光不是太好,晴天还能开窗,若是阴雨天和冬季该如何?”
管宁说:“只有点火把。还好这些屋子都是砖砌的,也不虞会烧起来。又在屋子里修了使君设计的壁炉,冬季也不至于冻着学生。”
张辽早就知道了屋子的结构,而且这些砖还让他家的砖窑小赚了一笔。不过张辽可不会嫌钱多,他现在就在想,家中养着的那些工匠什么时候能将玻璃弄出来就好了。
“幼安权且放心,辽必要为公学解决此事。”张辽决定去催催他的那些工匠。
“多谢使君!”
注:禁止无故进入私宅的律例,在汉代以后传承不辍。据《隋书·刑法志》,北齐律例规定“盗贼群攻乡邑及入人家者,杀之无罪”,这显然延续了汉律的精神。到了唐代,这一条款有所节制,加上了夜间因素的限制,如《唐律疏议》贼律条:“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这是说夜间无故闯入私宅,如果被屋主当场杀死,不论罪。此后,《宋刑统》完全沿袭了《唐律疏议》的条文。《大明律》的相关条例则作:“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这与《唐律疏议》、《宋刑统》大同小异;而以后的《大清律例》又完全沿袭了《大明律》这一条文。由此可知,从汉代到清代,对(夜间)私入民宅在法律上都是明确禁止的。只是到了近代以后,东西分流,西方式制度对于这种理念和法律更加发扬光大;东方式制度却将这种理念和法律摧残殆尽。经过对私有制的极端破坏,经过住宅的集体化(公家化),经过“文革”、“抄家”的狂飙,本来源远流长的“私宅不受侵犯”观念,已在我们的集体记忆中无迹可寻,以致新生的自由主义者只会惊诧于友邦“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有精神了。这并不能证明新生自由主义者的浅薄,只不过证明了,经过无数思想清洗之后,我们的法律传统已被割裂,我们的集体记忆已被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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