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抓贼抓赃 (第2/3页)
不成。
所以视频证据,沈新并没有拿出来。
周文洋眉毛一挑,好奇的问还有什么事儿。
沈新没说,只是让他先尝试着调解。
“先调解看看呗,再说那女孩儿也不一定同意调解的。”
女孩儿不同意调解,那这事儿就没算完,随时都可以切入,立案进行调查。
周文洋懂了,转头进屋。
沈新来到旁边,先给胡光宇打了个电话,问他有没有打听到有人报案,说陈芳诈骗。
胡光宇可能在出警,旁边热闹的不行,好像是旅客在吵架。
他走开一些,才说跟所长说了,但还没消息。
最后问沈新怎么了,一大早俩人才见过面,这才多久啊。
“没什么。”
沈新也没催他,客套了两句,挂断了电话。
想了想,沈新给陈超打了个电话。
这事儿虽然是自己发现的,但属地管辖原则是基础。
就像沈新在其他地方发现了小偷,那现场抓了也得移交当地分局调查处理。
现在的情况就比较复杂。
陈芳如果有事儿,应该让新区分局来立案调查处理。
而张帆这边,又是在东林发现的。
东林是县级市,人家正儿八经有个东林市局的,名义上是南江市局的直属单位,可比亭阳和新区这种关系还要复杂一点儿。
再其次,他张帆还是延陵人呢。
所以这事儿比较麻烦,沈新想先跟陈超商量一下怎么弄。
陈超认认真真的听完沈新讲述,思考了一会儿,问道:“小沈,你觉得这事儿有多大?”
他的意思沈新听懂了。
首先,肯定不能越俎代庖,你一亭阳的,跑来新区立案调查。
这以后区和区之间的关系还处不处了。
但是陈超问事儿大不大,意思就是如果事儿不大,那索性就交给新区去调查处理。
如果事儿比较大,是大案子,那他就想办法协调一下,至少弄个协作调查吧。
大案子的话,他好意思插一脚。
如果不是,那就相信其他区的同事。
沈新也想了想,道:“陈队,我觉得事情应该不小,你想啊,李典说的,陈芳都能全款去买三百多万的房子,那应该没少挣。”
“她得组织多少次解决行动,这里面得有多少人上当受骗,光冲这一点,这事儿应该不会小。”
等于说是个群体性受骗案件了。
我好心掏钱来救助流浪动物,最后全落你口袋里了,受害者知道了真实情况之后,肯定不愿意啊。
陈超道:“好,你等我消息吧。”
果然,这个叫孙慧雅的女孩儿并不同意调解,她认为自己的狗就是被张帆偷走的。
她现在要个说法。
然后更寸的是,她家是新北区的。
所以兰口这边要立案调查的话,比如去查她家小区监控,那还要知会新北区的同事。
张帆则是死不承认。
他车上没什么发现,没有套狗专用的套马杆。
出来和李嘉慧吃饭的时候,沈新还搜了下网上关于偷狗的相关视频和报道。
有用套马杆的,开个车,车一停,瞅准了,把狗一套,直接就拉上车了,前后撑死了几秒钟。
还有拿棍子直接敲的,一棍子敲晕,直接就抱上车了。
更狠一点儿的,还有下毒的,或者直接用弓箭射的。
这种可能是偷狗卖肉的。
但城市里,丢宠物犬的也不少。
说白了,就是和以前的拎包抢劫差不多的形式。
所以沈新觉得,就算兰口这边去孙慧雅小区去调查,也很难发现什么问题。
车牌可以用假牌照,人怕被监控拍到,可以带帽子,带面罩进行遮挡。
而且有一部分情况,是宠物犬自己先跑丢的,然后才被盯上。
沈新放下筷子,拿牙签剔牙,然后道:“说实话啊,以前小时候,大家在农村,家家户户有看门狗,那个时候偷狗的多。”
“但现在嘛,你说到处都是监控,偷狗的风险是不是有点儿太大了。”
这是盗窃,违法行为。
那肯定有一个最基础的问题,也就是收益和风险。
担着坐牢,三年以下甚至于三年以上的风险,就偷几条土狗,一条卖他几百块钱,这风险和收益完全不匹配啊。
“还有你说偷宠物犬干嘛呢?泰迪这些小狗,没什么肉,应该卖不上价吧。”
“要偷只能偷中大型犬,但这种狗一来不便宜,二来因为是大型犬,所以主人看的也会比较严一些,怕伤到人,那偷的风险岂不是更大。”
都冒着坐牢的风险了,为什么不去干收益更高的事情。
李嘉慧放下筷子,想了想道:“你觉得收益不高,说不定人家还有别的赚钱方法呢,要不然陈芳能热衷于一直做救助站?”
沈新点头。
没错,肯定还有自己不知道的收益方法。
张帆这边还没有掰扯清楚,短时间内他应该离不开派出所。
所以沈新还是按照原计划,先去兰口这家救助站。
老板叫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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